繼3486項勞動密集型和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商品出口退稅率下月起調高后,昨日,記者從可靠渠道獲悉,財政部 9月初提交的千億元減稅規模的增值稅全面轉型方案已獲國務院批準,減稅規模保底為 1500億元,有望達到2000億元,2009年1月1日起實施。(10月23日《 信息時報》)
所謂增值稅轉型,即實現由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的轉換變型,這實際上就是實施一項“減稅政策”,即通過改革以“擴大抵扣”和“增量返還”的方式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讓利于企業。為此,我國已經于2004年在東北開始推行增值稅轉型的試點,并于2007年7月將試點擴大到中部地區26個大中城市的8大行業,今年再擴大到汶川地震災區。但這種在一定的地域范圍和行業范圍內推行的增值稅轉型步子邁得太小太慢,對我國整體經濟產生的刺激作用也就不大,特別是對于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相對集中、且經營又面臨困境的東部沿海地區來說有失公平。
由于美國金融危機影響不斷擴大,全球經濟下滑,我國經濟也受到“牽連”,繼股市、樓市出現下行之后,實體經濟也隨之出現了下行趨勢,特別是一些中小企業普遍面臨經營困境。如何幫助股市、樓市和一些中小企業渡過難關、擺脫困境,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很現實的問題。為此各方都在出臺救市政策,救股市、樓市為的是提振居民投資、消費信心,擴大內需,拉動經濟,而實現增值稅全面轉型救的則是包括中小企業在內的實體經濟。筆者認為:在刺激經濟的所有救市政策中,實施增值稅全面轉型才是具有長期性利好的一大舉措,因而這一舉措的具體實施才是最值得期待的。
顯而易見,實現增值稅全面轉型,有利于鼓勵企業開展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進而推動企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的更新換代,加快產業升級的步伐。對于一些中小企業來說,正是由于稅收負擔過重,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的更新換代存在一定的困難,其抗風險的能力才更差。實現增值稅全面轉型后,這些企業的稅收負擔減輕了,抗風險的能力就會隨之增強,產品的更新換代快了,其市場競爭能力就會增強,一些面臨經營困境的企業就更容易擺脫困境,重現生機和活力了。
因此,實現增值稅全面轉型不僅有利于我國中小企業強筋固本,減負脫困,而且對于緩解我國經濟下行的趨勢和就業壓力也是具有積極意義和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