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稽查約談 共補個稅2015萬元 處罰款325.32萬元
●對25名偷稅者處罰款33.4萬元 加收滯納金16.73萬元
今年4—7月,全省地稅各級稽查局對在今年3月31日之前尚未自行申報個稅的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群體進行了檢查。昨悉,截至7月底,全省共檢查高收入納稅人2.4萬多人,其中未按時申報的有4111人,共查補個人所得稅2015萬元。
據透露,全省地稅各級稽查局對28個高收入行業及各類高收入個人和個體經營戶進行了認真分析。
據統計,截至7月底,全省共檢查高收入納稅人2.4萬多人,查出年所得達到12萬元而在3月31日之前未申報的有4111人。通過稽查約談,有3501人進行了納稅申報;對經約談后仍未申報的610人,稽查局進行了重點檢查,并責令限期申報,其中,有25人定性為偷稅并進行了處罰。
據介紹,此次稽查,共查補個人所得稅2015萬元,處以罰款325.32萬元,其中對定性為偷稅的25名納稅人在限期內仍不申報的行為處以罰款33.4萬元,加收滯納金16.73萬元。
省地稅局稽查局昨公布舉報電話:027-87328629.對公民舉報的涉稅案件一經查實,將按規定給予獎勵,并為舉報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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