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近幾年來,電子商務在我國得到了飛速的發展,但是與傳統貿易量和總人口數相比仍然是一個小數目,和世界發達國家相比差距更大。在這種背景下就開始網上征稅顯然不是一個好辦法,于國不利、于民不利,更于發展不利。 |
網上交易是否應該繳稅?晨報今年6月29日曾報道了上海網店店長張某以公司名義用網絡進行交易逃稅11萬元,后被公訴機關告上法庭的案件。張某后被上海市普陀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個人被罰6萬元。昨日下午,我國權威專家齊聚北京,對個人網絡交易是否應該征稅的話題展開討論。
中國信息經濟學會電子商務專委會副主任王汝林表示,企業賣家在線下本身就是一個企業實體,電子商務不過是給他提供了新的銷售平臺,因此,在沒有專門針對電子商務的稅法出臺之前,企業賣家應該按照國家現行的稅法按時足額納稅。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管理學院副院長呂本富認為,中國稅收征管以手工填報、人工處理為主,還不足以對電子商務進行成熟和有效的管理。
浙江大學軟件學院副院長陳德人則表示,近幾年來,電子商務在我國得到了飛速的發展,無論是網上交易量還是參加網上交易的人數都有大幅度的增長,但是與傳統貿易量和總人口數相比仍然是一個小數目,和世界發達國家相比差距更大。“在這種背景下就開始網上征稅顯然不是一個好辦法,于國不利、于民不利,更于發展不利。”陳德人認為,目前大部分國家都對電子商務采取了積極鼓勵和政策扶持的方針,在中國,電子商務發展還需要花更大的力度來扶植。
7日下午,就網絡交易征稅的話題,晨報記者聯系上淘寶網公關負責人盧維興,一聽到“網絡交易第一案”,他立馬“喊冤”:“有用戶誤認為在淘寶上賣東西不交稅會被罰,引起了很多個人網上賣家的恐慌,其實該案與淘寶網個人交易無關。”盧強調,在用戶協議里面,淘寶明確要求用戶遵守中國法律,依法納稅。對于企業用戶,淘寶網一直有審核機制,保證其通過淘寶的交易依法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