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即將召開,昨(23)日,王競宇委員提交的關于優化城市環境,建立整治市民違規養犬的長效機制建議成為熱點。
養狗過量 成為城市公害
“成都市養犬量無準確統計,但數目相當巨大。”王競宇說,僅以青羊區為例,登記在冊的狗有4190只。“市民養狗過量,引發了鄰里糾紛,治安案件頻發,大大地損害了城市形象。”近年來,我國狂犬病發病率已直呈上升趨勢,死亡率高于全國37種法定報告傳染病,居首位。據統計,成都市2006年1—9月,狂犬病發病17例,死亡17例。
建立檔案給犬只發“電子身份證”
如何才能建立整治違規
養犬的長效機制?王競宇建議市政府制訂或修訂關于養犬的規章,可報請市人大備案或制訂地方法規。“讓整治違規養犬有章可循,可借鑒國內一些可行的治理經驗,規范養犬行為。”他介紹說,比如,法國、英國規定狗每年必須注射藥苗,否則重罰。不清理狗糞、狗傷人,要重發狗主人。美國許多州規定,狗咬傷、咬死他人,主人要負必要的刑事責任等等。
同時,他認為,整治違規養犬工作要實現“四個百分之百”“三個沒有”:即養犬登記,年檢率達100%;登記犬只預防犬病疫苗接種率100%;進養犬戶宣傳面達100%;發現流淚犬捕捉率達100%.“要讓城市內沒有大型犬,烈性犬,沒有一家養多犬現象。”還要采取一些有效管理違規養犬的措施,讓群眾監督,如建立養犬戶檔案,發放犬只防疫登記證,可考慮實行給犬只配發“電子身份證”。
除此以外,王競宇建議還要規范寵物交易市場,加強監督管理,可考慮時機成熟時,開征養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