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調整了焦煤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將焦煤的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確定為每噸8元。
“現在的資源稅稅額標準普遍偏低,就算將焦煤資源稅上調至每噸8元,相對于焦煤的價格也只占約1%~2%,另外,今年在煤炭訂貨會上,山西焦煤集團將焦煤的價格上調了30元/噸,因此資源稅稅額調整對焦煤企業的影響有限。”中信建投證券研究員韓永說:“焦煤資源稅上調導致的成本上升,下游行業也會承擔一部分。”
對于產業鏈各環節的影響,光大證券趙志誠認為,我國現在焦煤的產能比較大,從焦煤到焦炭的過程基本是一噸煉一噸。現在焦炭的價格大概八九百元,提高焦煤資源稅到8元/噸,對大型焦炭企業的影響有限。
“每噸生鐵只需要0.4噸焦炭,且每噸生鐵的成本在二、三千元,上調焦煤資源稅稅額標準對鋼鐵行業的影響極有限。”光大證券趙志誠說。
中原證券研究員劉江嘯說,焦煤資源稅提高到8元/噸,是意料之中的事。前段時間國家也在逐步提高煤炭資源使用費。這次調整主要是為了促進焦煤的合理開發利用。“從煤炭的品種上來講,焦煤是煉焦用的,我們國家現在焦煤的產能比較大,從焦煤到焦炭的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污染。”
“另一層更重要的意義是,國家希望焦煤和焦炭行業回歸到一個正常的管理水平上,這將對行業長期發展有利。現在的小煤窯很多,他們生產成本低,進入門檻也比較低,甚至還存在一些無證無照經營的。隨著煤炭價格的不斷上漲,在暴利驅使下,對于這些小煤窯的監管非常困難。”劉江嘯說。
“監管手段上,稅收的手段和行政性手段都是必要的。稅收重在長期,行政性手段在短期內是比較有效的。”劉江嘯說。
“同時需要注意一個問題,在煤炭行業的監管中,政策性成本能否有效地傳導到下游,是影響這些企業經濟效益的主要因素。國家有目的地進行監管,減少小煤窯的數量,對行業的長期發展有利,也有助于整個煤炭價格的市場化。但短期內,由于這些政策性成本的提高,反而對一些正規大煤礦造成了成本上的壓力。”劉江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