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在調控中越調越漲,對于可能到來的新一輪調控,很多人再次提出了征收物業稅的建議。但是在中國,實現物業稅還存在很多疑難之處,老百姓會不會遭遇買了房卻養不起房子的尷尬呢?
物業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額隨房產的升值而提高。如果要征收物業稅,是否意味著所有有房子的人,每年都要多給政府一筆錢呢?
上海證券報評論員時寒冰在接受鳳凰衛視《財經正前方》采訪時表示:“現在還有人提出來說在所有環節增說,就是你買房住房擁有多套住房,你要交持有環節的物業稅。就是你買的房多了,你要承擔很大的負擔,就抑止你投機,這是比較好的辦法。”
物業稅的好處在于能夠對持有環節進行控制,盡管樓盤銷售可以通過虛假合同等手段,來逃稅避稅,但是房子是誰的,里面住著什么人,這些信息都很容易獲得,但如何進行評估,怎么保障征稅過程的公平性,也是難點之一。盡管征收物業稅對于投機有著非常直接的抑制作用,但是在中國實現物業稅還存在很多疑難之處,例如征收物業稅后,是否應該相應減少或取消房屋流通環節的稅費,從而避免重復征稅?還有在中國房屋和土地產權分開的國情下,如何明確產權等等。
對于老百姓來說,更重要的是,那些只有一套住房的中低收入階層,是不是會遭遇買了房卻養不起房子的尷尬。如何區分炒家和住家?中國社會科學院曹建海教授對此表示:“我認為對要空置的房屋征收重稅。空置的房屋是指的你買了房不住的人,另外就是開發商沒有賣掉的房屋要征收重稅,所以不能因為你是開發商,你空的,因為你捂盤,都屬于空置的。只要是房屋已經建成了黑燈的都應該征收很重的空置稅,因為現在開發商是有意的捂了很多盤,即使你不是有意的,這個不是根據消費者的意愿開發的,開發的多了浪費資源,就應該征收空置稅。而賣掉的,實際上也是空置的,我認為可能對這個要進行征收。”
中國新聞網
[編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稅”征收方式以及面積界定等問題,已經被建設部、財政部及稅務總局提上了議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臺。征收范圍可能為120平方米以上房產。征稅目的是為了“鼓勵、引導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資性需求,抑制投機性需求,加大中小戶型房屋的供應量。
知識點小貼士:
什么是物業稅? 物業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額隨房產的升值而提高。
從理論上說,物業稅是一種財產稅,是針對國民的財產所征收的一種稅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須尊重國民的財產,并為之提供保護;然后,作為一種對應,國民必須繳納一定的稅收,以保證政府相應的支出。
報載:“物業稅開征”將率先在北京試點,上海、南京、廣東的試點將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緊隨其后。目前還沒有具體的征收辦法。
編輯留言:
我國目前房地產市場存在嚴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場主題的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滿足,房地產商普遍在追求利潤的驅使下,盲目建設高檔商品房和商用房產,豪華住宅,牟利的同時無形中造成房價瘋狂上漲,也為投資投機者提供了空間,更使房價增加了不穩定因素。目前解決房價過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強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優先保證土地的供應,同時加以配套的打擊投資投機行為。
可見調控房價需要從需求和攻擊雙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給。目前提高供給的手段還局限于行政干預和調控,長遠來看不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損失,因此從長久之計考慮,健全經濟調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環節物業稅的完善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