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單雙號限行政策的壓力下,“擇機”了10年的燃油稅極有可能在今年年底開始征收,油價將會以另一副臉孔改變人們的生活。燃油稅又要擇機開征了。
國家稅務總局地稅司副巡視員曹聰9月13日在參加中國政府網訪談時表示,中國要征收燃油稅代替養路費,之前財政部稅政司司長史耀斌也在天津某論壇上做了類似表態。燃油稅又一次被推到了風口浪尖。
老司機都知道,“費改稅”的說法已經有10年的歷史了,早在1997年,全國人大通過《公路法》就已經提出用“燃油附加費”代替“養路費”,有關部門宣布擇機征收也忽悠了有車族好幾回,在2000年更是距最后拍板差之毫厘。管理部門一直表態油價過高是無法推行燃油稅的重要原因,但從上世紀末開始到現在,國際油價雖有波動,但上漲的趨勢一直都沒有變化,燃油稅要擇的時機決不只是油價那么簡單。
中國的公路建設推行的是“誰建設、誰維護、誰收費”的原則,對于地方政府而言,養路費是一筆重要的財政收入,改征燃油稅無疑是斷了地方政府一條財路。而養路費不但養了公路,也養了幾十萬路政人員,一旦不再征收,這部分人馬又該由誰安排,總不能換個帽徽全進稅務局吧。另外,燃油稅的征收還涉及到幾乎所有用油的工業部門,尤其是征收燃油稅很可能讓消費者購車意愿下降,影響整個汽車產業的發展,而航空、運輸等用油大戶肯定也會受到影響,多方利益的博弈下,每每宣布擇機征收的燃油稅到最后總是沒了下文。
但今年9月這次的擇機征收,卻和以往有著不一樣的氣息,和2008年北京奧運會這個大事件扯上了關系。按照記者從交管部門內部得到的說法,燃油稅出臺和單雙號限行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為了奧運會期間北京的空氣質量,有關部門很可能在2008年初就在北京全面推行單雙號限行政策。這樣,原本天經地義的養路費再收起來就有一定的難度,對只能上路半年的車收一年的養路費怎么也有點說不過去,而征收燃油稅無疑將化解這一管理難題。
如果傳言真的屬實,這次擇機開征燃油稅應該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靠譜,具體時間雖然沒有敲定,但從擇機兩個字中也可以分析出一點決策的動向。首先是現在正值“金九銀十”的汽車銷售旺季,吹吹燃油稅的風沒有問題,但要選擇這兩個月就馬上征收,顯然會得罪這個當下最火的行業。其次,國際市場的油價走勢還在振蕩,尤其是現在還沒有進入北半球的取暖季,美國的用油需求并沒有穩定,油價還有進一步上漲的可能,國內石油巨頭也一直醞釀對成品油漲價,為了不推高CPI給宏觀經濟填堵,相信燃油稅征收也會挑在CPI出現下降趨勢的月份。
可以看出,燃油稅要擇的機,很可能就在今年12月的某一天。在推行新版車船使用稅的過程中,有關部門都在提醒司機留好車船使用稅的完稅證明,要不然續保交強險就會遇到麻煩。現在看來,這里面多少有點給監控燃油稅試點的意思。喊了十年狼來了的燃油稅,可能真的要收了,而給燃油稅算下賬,就會讓有車族嚇一大跳,有消息說燃油稅最初稅率會定在30%至50%之間,以后逐步提升。最怕的是燃油稅和國際接軌,像德國燃油稅率是200%,想想要是93號油15元一升,您還開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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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燃油稅,一個討論了十一年的話題。目前這一稅種仍遲遲難以開征。
從2001年至今,國家稅務總局兩任局長金人慶、謝旭人均多次對外發布過燃油稅將“擇機開征”的權威消息,然而燃油稅卻一直難產。有媒體稱,加上今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報告,權威人士和權威機構至少已經是第五次表示將“擇機”出臺。為什么燃油稅“千呼萬喚難出來”?目前公開的解釋是“油價太高”。而真正的原因卻不僅僅是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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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小貼士:
什么是養路費?
養路費,專指中國現在實行的,對在普通公路上行駛的車輛征收的專用于普通公路修建養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其用途與現在實行的“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通行費相似。養路費的征收似乎與共和國同齡。
目前,養路費依據《公路法》,國務院《公路路政管理規定》和交通部有關規定征收,具體標準由各省、市、自治區制定,且各不盡相同。根據《公路法》,國家將用“燃油附加稅”替代養路費,該法的規定已經出臺數年,但其規定具體實施由國務院規定,至2006年止,尚未實施。養路費實行按車輛噸位計費的辦法,以月為基本繳費期間。特殊情形從該基本原則上演變。
什么是燃油稅?
燃油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行使的汽車購用的汽油、柴油所征收的稅。它是費改稅的產物,是取代養路費而開征的,其實質是汽車燃油稅。開征此稅不是我國的首創,當今世界許多國家都開征了燃油稅。
有關部門按照海南征收燃油附加費的思路, 制訂了燃油稅初步方案。然而正要實施時,國際油價開始大幅上漲。于是,2000年左右,“費改稅”的重點轉向對經濟影響較小的農村稅費改革。
編輯留言:
燃油稅遲遲沒有出臺,那么相關的養路費,過橋費,通行費等相關費用并沒有在油價中體現,也就是說本屬于油價一部分的費用是廣大民眾以油價之外的費用形式承擔的,我們的用油成本還包括這部分外部成本。其次,我國的消費稅的調整并沒有體現對消費行為的理性引導,對于汽油和柴油等成品油的調節力度是很低的,低于國際水平,而且調整速度慢,不能適應國際能源市場的變化,在體現能源稀缺程度上力度不夠,那么這部分成本也是低于我國油價中實際應該承擔的成本。再次是資源稅,目前我國能源稅還遠不健全,對于能源和環境的保護作用嚴重不完整,現行的資源稅也只停留在定額征收的層次,而且額度很低,既不能隨著石油價格的變化而變化,也不能體現石油的環境和能源的外部性成本,實際上這些外部性成本是以我們平時的環境保護費用的形式來體現的,還有就是環境對全民造成的效用損失,所以這部分成本同樣是以全民以外部性費用的形式承擔著。
通過以上對相關稅費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國內石油價格并沒有包含應該包含的上述稅費成本,事實上這些成本都以外部費用的形式由全民所承擔,因此大家對于國內油價的感覺其實少了很大的一部分成本,而中石化所謂的負責人其實正是抓住了這樣一點,忽悠廣大的人民群眾。既然油價中不包含這一系列的成本,那么油價與國際接軌的問題純粹是無稽之談,上述那位專家所謂和國際油價應該持平的言論實在是在混淆視聽,一點公共心態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