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杭州市農稅征收大廳里張貼了關于征收土地增值稅的一則通知。從2007年2月1日起,個人出售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按規定征收土地增值稅,由杭州市財政局農稅征收管理局代征。至此,杭州二手房轉讓土地增值稅征收具體細則終于出臺。
根據通知,個人轉讓二手房取得增值額需繳納土地增值稅,稅率分四級: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但如果個人在轉讓二手房時既不能提供購房發票,又不能提供房屋及建筑物價格評估報告,征收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金額難以確定的,征收機關可采取核定征收辦法,即按轉讓二手房交易價格金額的0.5%征收率征收土地增值稅。交易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征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通知還規定,個人轉讓普通住宅暫免征土地增值稅;個人轉讓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滿5年或5年以上的免征土地增值稅;居住滿3年未滿5年的減半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3年的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
杭州農稅相關負責人表示,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的認定標準按杭財發[2005]428號文件規定執行:“滿5年或3年”的時間確定與征收營業稅的標準一致,即以個人購買住房取得的契稅繳款書的填發日期和房屋產權證注明的時間,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購買房屋的時間。
得知“非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稅2月1日起征”的消息之后,我愛我家、21世紀、裕興房產等杭州知名中介的相關負責人都表示,非普通住宅征收土地增值稅對市場影響不會太大。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目前杭州二手房交易的主力面積集中在140平方米以下,均為普通住宅。140平方米以上的成交比例不超過10%.因此,大部分最俏的中小面積房源都不會受到土地增值稅的影響。而對于一些總價比較高的“非普通住宅而言”,0.5%的稅率也是在市場所能接受的范圍之內。(3011501)
新聞鏈接
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
杭州市區(不包括蕭山、余杭區)普通住房標準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2、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3、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其他縣(市)、區普通住房標準按當地政府確定的標準執行。
浙江在線-今日早報
知識點小帖士:
所謂土地增值稅,是對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統稱轉讓房地產)而就其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種稅。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即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金額50%至100%的部分,稅率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100%至200%的部分,稅率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以上的部分,稅率為60%。
編輯留言:
二手房轉讓征收土地增值同樣是在交易環節征收的稅種,稅總出臺的稅收政策大多集中在交易環節,而且注重于需求管理,就像供給學派興起的原因一樣,之前凱恩斯單純需求管理的政策并不能阻止通貨膨脹和經濟停滯的雙重打擊,而從基本的經濟學原理上講,在總體供需矛盾和結構性矛盾同時并存的情況下,要改善供求關系和房價的上漲,需要從需求和供給兩方面同時進行調控。而房產的供應需要周期,同時在我國這樣的房地產情況下,單純的經濟手段并不能有效的調動供給,而財產保有階段的稅收缺失,短期內存量的供給也不能有效提高,那么稅收政策的出臺沒有改善房價的上漲,相反是稅收的增加在基本需求的支撐下轉嫁到了房價中,這樣的傳導幾乎是100%的。單從房價上看,稅收政策好象是沒有效用的;而從更廣闊的角度看,稅收政策降低了市場的熱度,為國家的政策的出臺贏得了寶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