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對擇校費開征營業稅 收入超標按3%繳納
今天上午,海口地稅局有關人士向記者透露,從秋季開學起,學校超過收費標準的收費以及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支教費等,一律按文化體育業稅目征收3%的營業稅。
對擇校費征稅體現了國家的政策導向,在學校強勢的現在市場會好轉嗎?(圖:中國經濟網)
海口地稅局法規科有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今年年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加強教育勞務營業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從1月1日起,對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提供教育、養育勞務,取得的屬于免稅范圍但超過規定收費標準的收費,就超過標準部分收入計算征收營業稅,對贊助費、擇校費、支教費等不屬于免稅范圍的收入,全額計算征收營業稅。為便于操作,我市從今年秋季開學開始征收營業稅。
對于社會熱心人士或企事業單位向教育機構公益性的無償捐贈、贊助,旨在扶持教育事業發展的收入,地稅部門表示,這些收入將不征收營業稅。
據了解,各類教育機構的各項收入是否征收營業稅,不是看這個教育機構是公辦或民辦的,而是看這些收入是否超過規定的標準和范圍。在申請辦理免稅手續時,教育機構應提供辦學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物價主管部門批準或備案的有關收費標準的文件,以及進修班、培訓班收入全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