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消息表示,并不排除向一些金融中介服務,例如向股票經紀的傭金收取商品及服務稅(俗稱銷售稅),但就強調在考慮有關做法時,會避免雙重徵稅,亦會顧及有關服務的競爭及開放程度問題。
證券經紀業協會主席艾秉禮認為,若銷售稅擴大至證券交易經紀傭金將有“雙重徵費”之嫌,因港府現時已就證券交易徵收買賣雙方各0.1%印花稅;香港證券學會會長張華峰對建議感驚訝,擔心會對股民及經紀造成負擔。
此外,港府消息又指,發展商若成功投得商業地皮是需要繳交銷售稅,至於商住地皮則按比重繳付,日后發展商如何取回有關稅項,是以分期還是按出售后收回則仍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