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由于目前保險市場同業競爭激烈,保險營銷員的營銷費用有所增加,現行規定已不能使展業成本得到完全扣除,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通知,規定了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具體辦法,自今年6月1日起執行。
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保監會《關于明確保險營銷員傭金構成的通知》規定,保險營銷員的傭金由展業成本和勞務報酬構成。按照稅法規定,對傭金中的展業成本,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勞務報酬部分,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后,依照稅法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這位負責人表示,根據目前保險營銷員展業的實際情況,傭金中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各級稅務機關要嚴格按照稅法和此規定計征稅款,不得擅自擴大政策的適用范圍、口徑和標準,不得執行違反國家統一規定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