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媒體和百姓最為關注的一項政策就是新消費稅政策。這項自4月1日開始實行的新稅政矛頭直指富裕消費階層。這也是自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對消費稅進行的最大規模的一次調整。
無獨有偶。繼消費稅調整政策推出、成品油價格上調之后,對石油開采企業征收特別收益金的規定近日也開始進入實施階段。業內人士表示,這意味著呼喚已久的石油“暴利稅”終于浮出水面。
去年底到今年初,關系百姓的諸多稅收政策也相繼醞釀出臺,比如取消農業稅、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門檻等等,這些稅收新政與眾不同的特點是:都是針對產業結構調整或縮小貧富差距,也就是說,稅收杠桿在這里顯現的是平衡撬動力。
稅收與貨幣政策,應該是現代市場經濟中國家對宏觀經濟進行調整的兩大杠桿。在稅收政策上實行差別稅率,通過影響商品和勞務價值,進而影響生產價值,可以起到調整產業結構和平衡財富差距的作用。
微觀經濟學理論認為,公平競爭條件下的分散決策能夠導致資源的最佳配置,但因為有壟斷、外部性和公共服務等商品,完全靠分散決策會有市場失效。這時候必須有政府干預介入才能實現均衡,稅收是其中重要杠桿。
當然,經濟的最優狀態是沒有干預的競爭下的分散決策,但因為有市場失效,所以要有外界干預。干預的目的是盡可能回復到分散決策的自由狀態。因此完全沒有理由人為制造不必要的干預,這就是稅收政策的中性原則。
中國經濟目前還沒有完全地市場化,一些非市場型的因素還左右著經濟的前行,市場機制在某些情況下也會出現失效的狀態,所以說,采取政府的市場化手段進行干預(比如稅收政策),而非過去的直接行政手段,是現階段中國經濟宏觀調控的必然選擇。
目前中國經濟正在高速增長的列車上前行,經濟結構和財富分配出現了嚴重的不平衡,如果任其下去,經濟發展就會因失衡而出現崩塌。所以說,必要時政府就要出臺相應的政策進行平衡。過去我們多用財政政策,現在更多地要用稅率、匯率和利率等經濟杠桿來調節。
應該說,隨著中國經濟市場化程度的提高,稅率和稅目的調整,在組織財政收入、促進資源配置、引導生產和消費等方面,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它將成為國家解決社會問題、調控經濟運行一個強有力的指揮棒。
我們看看新的消費稅政策就會發現,調整主要體現對高能耗或資源型行業提高稅收和鼓勵高能耗行業中低耗能產品的發展,鼓勵發展循環經濟和節約型經濟,而抑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這一調整,也將會改變消費者的消費觀念,從而使產業結構發生變化。
同時,通過稅收杠桿抑制諸如房地產、汽車、能源等行業的暴利,并適度引導公眾進行合理適度的消費,對于遏制盲目攀比、跟風,追求超出個人承受能力的超前消費、高檔消費,將起到很好的抑制作用。
比如一系列高檔消費品的稅負設置,可以增加這類消費的成本,讓市場來驅逐一部分力所不能及的消費者。對一些成品油、木材消費品加征消費稅,也能夠起到增加消費者開支,減少生產行業利潤,進而起到節約資源的作用。而降低或取消一些已經成為大眾消費時尚,且完全合乎人們健康消費理念的消費稅率。
當然,稅收杠桿的平衡作用也要使用得當,不能顧此失彼。也就是說,因為非市場化因素導致的市場失效和失衡,用稅收干預是可行的。但如果在市場化程度相對較高的情況下,運用政府干預程度較高的稅收杠桿就會出現風險,結果很可能是資源配置的效率降低和市場的混亂。既然要征稅,均衡的破壞就是不可避免的,但在實際操作中必須做到盡量中性才有可能不出現新的失衡。從計劃經濟轉過來的中國新經濟,在調控經濟時又往往迷信計劃的功效,認為稅收杠桿的平衡撬動力是萬能的,結果可能適得其反,造成市場的新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