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機構實施了一項名為“在中國,納稅的感覺怎么樣”的調查,結果顯示:83.4%的人作為納稅人感覺“虧”,且只履行義務沒行使權利。納稅人無視自己的權利,筆者以為,就目前而言,社會制度環境是主要因素。
從宏觀角度來講,納稅人擁有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權利兩方面。但在現實中,這些權利被打折了。例如,湖南農村的納稅權利覺醒代表蔣石林,以納稅人的身份將常寧市財政局告上法庭,要求認定財政局超出年度財政預算購買兩臺小車的行為違法。可是他在行使監督權時卻受到百般阻撓。
公有住房、公費醫療、義務教育等,曾是公民的經濟社會權利的具體體現。如今,作為企業,要負擔諸多稅種的稅負,作為個人,還要從工資收入中繳納個稅,即便有了存款也要貢獻利息稅。而社會福利卻在逐步減少——福利住房沒了,醫療“市場化”了;教育“產業化”了……
要喚醒納稅人權利意識,政府首先要為納稅人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讓納稅人理直氣壯地行使自己的權利;同時,讓納稅人了解稅收干什么去了,將納稅人的錢納入規范化、透明化、科學化的管理。唯此,納稅人才會真正看懂納稅的義務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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