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春天的車市被攪起陣陣波瀾。新消費稅調整政策出臺之后,燃油價格也相繼上調,加上此前國家發布了關于產能過剩的報告,三項政策強烈表明國家調整汽車產業的步幅已經加速,對汽車產業的發展方向也日趨明朗。
從政策用意來看,調控產能過剩問題是宏觀大局方向把控,意在解決行業性的供求矛盾問題;新消費稅與燃油調價則是國家利用政策工具對汽車消費進行引導,與消費者密切相關;從市場反應來看,盡管新消費稅調整是在征求了各方意見后出臺,但新消費稅的調整結構及力度與各方預期有較大差距,對新消費稅的爭議已經超過了對車市的實際影響。而燃油價格的再次上調,則更多地引起消費者的關注,油價上漲帶來的用車成本上升直觸動到了消費者的利益。
業內人士認為,新消費稅政策表明了國家對發展小排量汽車的扶持傾向,但實際的影響可能并不大。其原因在于,消費稅以排量為劃分標準,只是從“高排量高能耗、低排量低能耗”層面通俗理解的,而實際上排量與環保、能耗之間并不是簡單的對應關系。因此,新消稅費希望以排量限制達到節約能源目標,其作用就有了“隔靴搔癢”的尷尬,要達到節約能源的目的,關鍵還是看如何實現汽車使用的低能耗。
可以看出,調整后的新稅率對1.5升以下(含)小排量車僅單列為一個稅率,這意味著,即使1.0升甚至更低排量的汽車也只能和1.5升排量車輛享受同一賦稅待遇。原來在1.0升以下的車型稅率保持不變,1.0-1.5升區間的車型小降了2%.顯然,在排量不斷趨小、排量劃分更細致的小排量車發展背景下,這一稅率標準鼓勵小排量車的作用難免打折扣。中國汽車工業咨詢發展公司首席分析師賈新光表示,汽車消費稅總體大幅度增加,卻沒有看到對環保節能車型相關的優惠政策,也沒有看到小排量汽車的稅率降下來,對環保小排量車的實際支持力度太小,這與人們此前預期的徹底取消1.0排量以下車型的消費稅仍然有較大的差距。
對于新消費稅的不足之處,業內人士認為,由于新調整消費稅稅率在鼓勵生產和使用低能耗汽車,降低汽車燃油消耗量的作用非常有限,因此還必須在汽車購置和使用的其他稅費政策上配套,如降低車輛購置稅,開征燃油稅取代養路費等。對于汽車節能和環保的要求則需要依靠實施更嚴格的技術標準和汽車廠商的技術進步來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