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期間,關于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并軌的話題是一大關注焦點。
按照我國現有稅收制度,內資企業所得稅名義稅率是33%,而外資企業所得稅名義稅率只有15%,再加上種種優惠政策帶來的稅收減免,外資企業實際稅率基本上在11%左右。
不可否認,在市場開放初期,這種內外有別的企業所得稅制度,對吸引外商投資發揮了積極作用。外資的進入,帶來了我們經濟發展急需的資金、技術,以及先進的經營管理理念,對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助推作用不容忽視。但這樣的內外有別,等于人為營造了一種不公平的競爭環境,使得競爭力本來就相對較弱且歷史負擔又相對較重的內資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劣勢地位更加明顯。也正因為如此,有關“兩稅并軌”的呼聲一直不斷。
筆者認為,“兩稅并軌”已不僅是公平競爭的需要,更是市場的實際訴求。從總體來看,我國目前已經走出“資金短缺”的困境。在這種情況下,對于外資,似乎也不能再抱以“來者不拒”態度,而應該從“引資”走向“選資”。從目前外商投資的產業選擇來看,僅有30%左右的外資是投向高新技術產業,絕大部分都是投向一般制造業,包括一些高耗能、高污染行業。這未嘗不是我們長期以來對招商引資特別是引進外資過于依賴的結果。如果說,改革開放初期,我們還只能依靠較低的政策門檻來吸引外資,那么經過20多年發展,我們已經完全具備在更高層次上吸收利用外資的能力,這也是著力構建創新型國家進程中所必須走的一條道路。
更何況,在“國內市場國際化、國際市場國內化”的經濟全球化大趨勢下,外資對國家或地區的選擇,更重要的是看市場潛力是否巨大、規章制度是否透明、服務環境是否良好,而不僅僅是看政策有多么大的優惠。如今,我國資本市場的開放程度也越來越高,包括證券市場B股投資、QFII直接投資A股以及剛剛放開的外資戰略持股等,外資進入渠道更多了。隨著越來越多境內優質企業到海外上市,外資坐在“家門口”來實現對中國企業的投資也已成為現實。這樣的投資熱情足以證明外資對中國市場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所以,我們現在可以不再以犧牲公平為代價,從單純引資走向主動選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也到了該并軌的時候了。筆者已經注意到,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的態度已經明確,要加快建立統一、規范、透明的企業所得稅制度,為各類企業創造平等競爭的稅收環境。廣大內資企業也衷心地希望,這一步能早點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