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常委、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商聯會長阿不都熱依木·阿吉伊明建議:石油天然氣資源稅應從量計征改為從價比例計征。
近幾年,新疆的GDP增幅一直保持較高水平,但地方財政收入增幅明顯低于全國水平。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占全區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65%的石油石化行業對地方財政的貢獻不大。
2005年8月,國家按1993年出臺的《資源稅暫行條例》調整了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稅額,由于調整是按十多年前制定的資源稅條例框架內進行的,調整幅度過小,與目前油氣市場景氣行情很不相稱,對新疆地方財政增收作用不大,據目前油氣產量測算,每年僅能增加新疆資源稅收入2億多元。
因此,阿不都熱依木·阿吉伊明呼吁:將現行的石油天然氣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比例計征,資源稅計征率按其銷售價格5%-10%計征,按目前情況,可增加原油資源稅25億元以上,天然氣資源稅2.5億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