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滿足孩子上高中或大學等非義務教育的開支需要,教育經費積累已成為大多數家庭的頭等大事。教育儲蓄因其具有以零存整取的方式享受整存整取的利率,且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免征利息稅的優惠政策等優勢而成為積累教育經費的首選,然而并不是每一筆教育儲蓄都能免征利息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 教育部關于印發〈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實施辦法〉的通知》和《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 教育部關于印發〈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解答〉的通知》規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每份本金合計不得超過2萬元;每份本金合計超過2萬元或一次性躉存2萬元的,一律不得享受教育儲蓄免稅的優惠政策。辦法同時規定一個孩子在就讀全日制高中(中專)、大專和大學本科、碩士和博士研究生三個階段時,每個學習階段可分別享受一次2萬元教育儲蓄的免稅優惠,也就是說一個人至多可以享受三次教育儲蓄免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