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總日前發布《關于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適用目錄變更問題的通知》指出,享受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的行業將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鼓勵類目錄執行,原來享受優惠的企業如果落在“限制類、淘汰類”范圍內,其稅收優惠將被取消。
通知指出,對符合新目錄鼓勵類標準但不符合原目錄標準的企業,應從2006年度起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自2006年1月1日起,對享受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的國家鼓勵類產業內資企業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鼓勵類目錄的標準進行審核確認。
通知強調,2006年1月1日前已按原目錄審核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除屬于新目錄中限制類、淘汰類外,均不再調整,可繼續執行到期滿為止;對屬于新目錄中限制類、淘汰類的企業,應停止執行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于2005年12月2日由發改委制定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