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在泛珠房博會論壇上表示,目前房地產稅重流通輕持有,在交易環節中過重的稅賦顯然對發展房地產市場不利。但國家在房產持有環節征收物業稅尚無時間表,也沒有在任何城市試圖推廣。
她并表示,我國房地產正處于市場建立的初期,各項制度調整和完善不可避免,關于弱勢群體,加強住房保障將是長期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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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房屋普查,摸清房屋權屬等情況。稅務專家對此表示,這意味著北京真的邁出了物業稅開征的第一步。
搞清房屋權屬最關鍵
“邁出這一步對開征物業稅來說,是最關鍵的第一步。”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教授表示,物業稅開征的兩個必備條件是對房屋權屬的明晰和房屋價格的確認。目前,評估房屋價格的中介機構已經存在,北京開展的房屋普查又將解決掉另一個關鍵的難題——房屋權屬問題。物業稅開征儼然已經不是“紙上談兵”,而是要動真格的了。物業稅是指國家對于房屋所有者和承典(在一定時期內擁有)人所征收的財產類稅收。物業稅的征稅對象主要是持有房屋的居民個人和房地產開發商。詳細進入>>>
在昨日的“2006中國財稅改革年度論壇”上,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王力表示,為了進一步發揮稅收減貧的作用,將進一步完善財產稅制,建立統一規范的物業稅制度。
昨日在同一個論壇上,中國社科院財政與貿易研究所副所長高培勇也直陳中國在財產稅上的缺失。
“中國目前基本上沒有財產稅,我們能夠舉出財產稅的例子是什么呢?”高培勇表示,財產稅作為直接稅最明顯的特征是對擁有財產的個人、著眼于調節財富差距而課征的一道稅。而目前的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和房產稅等稅種“勉強把它們歸納到財產稅當中是可以的,但它們不具有財產稅最根本的特征”。詳細進入>>>
知識小貼士
物業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額隨房產的升值而提高。
從理論上說,物業稅是一種財產稅,是針對國民的財產所征收的一種稅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須尊重國民的財產,并為之提供保護;然后,作為一種對應,國民必須繳納一定的稅收,以保證政府相應的支出。
報載:“物業稅開征”將率先在北京試點,上海、南京、廣東的試點將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緊隨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