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七十二條的規定,從事機械制造、電子工業、能源工業等九項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認定為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享受“兩免三減半”所得稅優惠政策。該條沒有規定投資污水、垃圾處理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認定為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但該條最后一項規定:經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行業也可以被認定為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國家稅務總局正是依據這項規定作出了上述批復,體現了稅收優惠政策對國家扶持產業的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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