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稅總局正式出臺了《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辦法》規定,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遵守和履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等法定義務的情況,來評估確定納稅人的納稅信用等級,共分A、B、C、D四級。
《辦法》規定,不同級別的納稅人享受不同的待遇。對A級納稅人,除專項、專案檢查以及金稅協查等法定檢查外,可免除當年稅務檢查,同時在稅務登記年檢、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年檢以及審批稅收優惠等方面可簡化手續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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