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扶持民營經濟發展,四川省國稅局近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部署,決定在全省范圍內調高增值稅起征點,此舉受到全省個體經營者和各級政府的肯定。
據了解,四川省提高增值稅起征點幅度的具體標準是:銷售貨物的起征點由現行月銷售額900~1200元提高為3000~4000元;提供應稅勞務的起征點由現行月銷售額400~600元提高到1500~2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由現行每次(日)銷售額50~60元提高到150元。在此浮動范圍內,成都、德陽、內江、宜賓、資陽五市國稅局和省國稅局直屬單位選擇了上限,其他市、州國稅局則選擇了下限。
據四川省國稅局根據今年頭幾個月納稅情況測算,此項政策調整將惠及全省26萬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國家為此將減少稅收3億多元。對此,四川省國稅局局長張崇明表示,經濟是稅收之本,稅務部門既要善于收稅,更要精于培養稅源。只要經濟持續、快速、穩定發展,稅就會越收越多。這一政策的實行,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就業和再就業,以及四川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決定而采取的具體措施,必將扶持更多的個體經營戶發展壯大。
德陽市副市長劉哲表示,國稅部門出臺這一政策,是解決下崗工人再就業、進一步加快民營經濟發展最重要最實在的舉措。在遂寧市城區經營副食店的張慶說:“以前我每月繳的各種稅近200元,起征點調高后,我現在的銷售額在起征點以下,暫不用繳稅了。等生意做大了,達到了規定的起征點,我一定依法誠信納稅回報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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