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國稅局出臺稅務人員“五條禁令”
一、嚴禁收受、索要、借占稅收行政相對人的財物,接受影響公正執法的吃請或其他消費;二、嚴禁經商辦企業或參與有償中介活動或利用職權向稅收行政相對人推銷貨物、介紹經營業務從中獲利以及違規為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提供稅收優惠和便利條件;三、嚴禁刁難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拖延辦理稅務事項;四、嚴禁為納稅人偷、騙、抗稅出謀劃策、隱瞞實情和出具偽證;五、嚴禁在公務時間、公務場所或與稅收行政相對人打麻將,賭博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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