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逼近消費旺季春節,北京市的零售商們正在為北京商務局突然下發的兩個文件愁眉不展。
2月1日,北京市商務局出臺的《北京市商業零售企業促銷行為規范(試行)》和《北京市商業零售企業進貨交易行為規范(試行)》正式施行,旨在規范北京規商家惡性打折、返券風,叫停商場超市的“進場費”。
許多地方政府也曾出臺類似北京市“規范”進場費等的法規政策,但市場的博弈讓其大多形同虛設。
商務部沉默
《北京市商業零售企業進貨交易行為規范(試行)》規定,零售商不得借新店開業、店慶、節日慶典等名義向供貨商強行索取贊助費用;不得重復設置或變相設置收費項目;禁止在合同以外強行收取與供貨商業務無直接關聯的費用;禁止在無合同約定或收費項目、金額未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擅自克扣供貨商結算貨款。
盡管該規定讓受制于零售商的北京供應商感到歡欣鼓舞,但《財經時報》獲悉,商務部此番北京市商務局對商業零售業出臺的兩個政策并未得到商務部首肯。有消息披露,商務部商業改革司正對一些城市超市、賣場等處收費標準進行調研,但相關管理規范何時出臺、規范涉及的內容還沒有最后確定。
對于進場費問題,中國商務部部長助理黃海亦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在2005年1月5日舉行的中外零售企業高層論壇上,黃海稱,真正解決的辦法靠供求關系,沒有必要刻意出臺政策法規去限制。
所謂“進場費”,就是指供貨商的產品想要擺上零售商貨架必須支付的各種交易費用。“進場費”由來已久。20年前,當美國工業開始依靠計算機時就出現了進場費。但當時的進場費是用于支付編程費用。上世紀90年代末,“進場費”被歐美零售企業帶入中國后,并很快在中國零售企業中迅速推廣開來。
現在幾乎在所有零售商中,進場費已從正常操作費用變成零售企業利潤的一部分,而且市場經濟越發達、連鎖店規模越大,進場費也就越高。根據《財經時報》測算,內資零售上市公司的進場費稅后利潤占總凈利潤的50%左右。法國家樂福中國公司的這一比例高達80%以上。
長期以來,零售商收取進場費是否“合法”一直是業界爭論焦點,但事實上,中國政府也未在任何場合表示收取進場費是非法的,去年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一則通知反而被視為將商業企業收取進場費的行為合法化。
2004年10月25日,國家稅務總局出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商業企業向貨物供應方收取的部分費用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無必然聯系,且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提供一定勞務的收入,例如進場費、廣告促銷費、上架費等,不屬于平銷返利,不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應按營業稅的適用稅目稅率征收營業稅。
“北京市的做法是否與國家稅務總局的政策相沖突呢?”一家百貨公司副總裁反問道。
靠市場規范進場費
零售商普遍認為,超市收取進場費符合市場運作的規律,是市場競爭的結果,進場費其實是供應商進入市場的一個門檻。
是否每家超市都能收到進場費?深圳市零售商業行業協會花濤認為,一些小店不但收不到進場費,還要給零售商貼錢。像寶潔、聯合利華等國際大型供應商進場費少交甚至不交進場費。這表明收費并非零售商在單向選擇,而是優勝劣汰一個必然過程。
許多專家亦指出,“進場費”符合經濟學價值規律,短時期不宜輕易打破。此前,湖南步步高連鎖超市率先取消進場費的做法則被視為前車之鑒。2003年夏天,步步高連鎖超市董事長王填吸取家樂福遭炒貨協會拒絕供貨的教訓,宣布取消進場費,同時希望供貨商能夠把商品的進貨價格壓低。但結果適得其反,習慣被收入場費的供應商們并不肯在價格上讓步。
因此,在2004年8月25日,王填宣布決定放棄1年前“取消進場費”的承諾,重新對進場商品收取進場費。經此折騰,在進場費上付出的代價是損失500多萬元的利潤。
一直標榜是中國最遵紀守法的外資零售商沃爾瑪也聲稱,在中國從不收取進場費,但通過壓低進貨價格,讓供應商亦感到為難。
同樣,北京市目前這一做法,已經遭到眾多零售商的反對。《財經時報》獲悉,一些零售商已經將此問題反映到商務部了,但商務部目前沒有給出確切的說法。目前,北京一些知名商場的墻壁上,依舊掛著“百貨3折起”等條幅。“這是一種合法促銷手段,政府不應該進行行政干預。”一些購物者如是表示。但他們普遍認為,一些坑害顧客的打折風倒是應該被嚴厲地查處。
北京叫停商場超市進場費 商務部沉默醞釀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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