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鄭州一位市民來到鄭州市地方稅務局第一辦稅服務廳申報繳納了他在澳大利亞銀行的一筆個人存款利息所得稅,這也是鄭州市首次對居民征收國外存款利息收入個人所得稅。
在國外存款一樣還要在中國繳稅?記者就此采訪了鄭州市地方稅務局涉外稅收管理局范衛華局長,范局長解釋說:“作為中國公民,因出國留學、工作、經商等,在境外取得的收入不僅在當地負有納稅義務,在我國同樣也負有納稅義務。這是國際慣例,世界各國的稅法大多數都是這樣規定的。”
另據了解,目前我國政府已經同世界上78個國家和地區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根據協定,中國政府同這些國家政府定期進行稅務方面的信息交換,從而實現對居民境外存款的利息收入征稅。那么,這是否會涉及公民的個人隱私問題?范衛華局長解釋說:“該項交換僅限于同稅收有關的信息,根據協定,獲取的信息是保密資料,不僅對外是保密的,我們內部也只有經辦人才了解具體內容。”對于國外存款利息收入的具體繳稅方法,范衛華說:“按照國際間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在國外繳納的稅款,在國內征稅時可以抵扣。各國稅法對銀行存款利息所得征稅規定各不相同,根據中國政府和澳大利亞政府簽訂的稅收協定,對非本國的居民取得的利息收入,利息來源國征收10%的稅,實際繳納的稅款可在本國納稅時抵扣。中國政府同其他國家簽定的稅收協定對利息的征稅方式一般也是如此規定的。”舉例來講,如果某鄭州市民因國外存款取得了10000元的利息收入,外國政府按照稅收協定會征收10%即1000元的稅款,而我國稅法規定要按全額征收20%即2000元的個人所得稅,抵扣以后,在國內實際只繳納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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