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牧區稅費改革試點工作在青海進展順利,成效明顯,基本實現了“三個確保”目標,切實減輕了農牧民群眾負擔,全省337萬農牧民群眾從改革中得到不同程度的實惠。
去年3月,國務院批準青海省為全國農村牧區稅費改革全面試點省。青海省專門成立了以省長為組長的全省農村牧區稅費改革領導小組。各州(地、市)縣成立相應機構,抽調13000多名機關干部參與此項工作。省委書記蘇榮、省長趙樂際要求從講政治的高度,把這一事關農牧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好事辦好、辦實,并多次聽取匯報,深入基層調研了解進展情況。經過半年多時間的試點工作,目前,已確立了以農牧業稅及附加、農業特產稅及附加和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為主要內容的新的農村牧區稅費制度框架。將省對村級轉移支付補助資金結合起來實行鄉管村用,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初步建立了有縣財政和鄉經管站監督管理的村級財務管理辦法。
青海省此次稅費改革試點工作,中央財政給予了大力支持,并補助轉移支付資金21400萬元。從農牧業減負情況看,改革前人均負擔69.7元,改革后人均負擔43元,農業區平均減負39.3%,牧業區平均減負37.2%,全省減負額為9000萬元。
稅費改革 成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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