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0年開始,一名國稅干部開始與一名犯罪分子傾力合作,他們共同制造了涉案3.93億余元的我國最大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昨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進行了公開宣判,主犯陳學軍、吳芝剛被判處死刑。
臨江小子迅速發跡
1996年,23歲的陳學軍離開家鄉浙江臨海來到北京,在從事過眾多行業后,他迅速地找到了一個賺錢更快的行當———倒賣增值稅發票。1994年1月1日,我國稅制作出重大改革,開始在企業生產、批發和零售環節全面實行增值稅。由于增值稅發票可用以抵扣稅款,出售、虛開增值稅發票便成了不法的暴利行業。
陳學軍入行很快,開始他只是加入一個倒賣增值稅發票團伙,四年后,他開始自立門戶。一些臨海老鄉成為他的手下,很快,他們就將增值稅發票“送”到了全國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幾千戶企業中。陳學軍迅速成為這一行當里的風云人物,一個金字塔形的犯罪團伙漸成氣勢。
隨著他的銷售網絡越加成熟,陳學軍開始需要更多的增值稅發票,單憑自己,他無法拿到更多的真正的增值稅發票。
國稅干部被拉下水
1999年底,陳學軍通過他人在飯桌上認識了北京市海淀國稅分局稅務一所的吳芝剛,那時他還是個剛剛畢業兩年多的年輕人。
兩個人很快成了“好朋友”,權力和金錢迅速一拍即合。
吳芝剛利用工作之便和掌握的專業技術知識,在業余甚至上班時間,通過非法獲得的密碼,進入稅務所的電腦系統違規違法操作,私改數據,甚至在電腦里起個公司名字,把陳學軍等人非法購買的發票算到這個公司名下,他同時還為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入防偽稅控“認證”系統提供了幫助。
吳芝剛先后從北京市海淀國稅局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10900份,這些增值稅發票通過陳學軍的犯罪系統,為數百家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2800余份,虛開稅款共計人民幣3.93億余元。
有了吳芝剛作為內線,陳學軍的事業迅速興旺,短短幾個月時間,陳學軍開上了“寶馬”,購置了一套價值130萬元的房子,投資股票出手大方。同時他對吳芝剛的回報毫不吝惜,吳芝剛結婚,陳學軍送去價值3萬余元的情侶表,還曾經一筆就送給他20萬元現金。
直到2000年3月,因為分贓不公,陳學軍犯罪團伙發生內哄,一名內部人員向公安機關和稅務機關進行舉報,2001年2月19日,陳學軍等人終于落網。
經過公安部門和稅務部門的聯手調查,最終仍有3.5億余元稅款未被追回。
吳芝剛被羈押后,公安機關先后扣押、凍結其財產450余萬元。吳芝剛對其中380余萬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稅務人員監管亟待加強
在此之前,國務院于1995年為了加強稅收征管、規范稅收秩序,實施“金稅工程”,這一工程包括防偽稅控開票系統、防偽稅控認證系統、增值稅計算機交叉稽核系統和發票協查系統。這一系統采用了高科技的密碼體制,具有很強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然而再嚴密的系統,也需要人來監控。
案發后,吳芝剛曾經被問過:“你在虛開增值稅發票時,就不怕別人知道?”吳芝剛回答:“在基層工作中,監管力度不是那么嚴格,管理上脫節。”
法院調查發現,海淀國稅局負責防偽稅控系統操作崗位的相關人員沒有認真履行職責,才使得吳芝剛有可能進行違法操作,在對陳學軍、吳芝剛宣判前,涉案的三名海淀國稅局干部朱宇彤、王慧麗、李建平以玩忽職守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吳芝剛的另一個回答可能更讓人擔憂。
吳芝剛承認他曾經一次性接受陳學軍20萬元的錢款,審判長問他:“你一下子拿這么多錢不害怕么?”
吳芝剛回答:“沒想過,別人也都這樣。”
國稅干部與犯罪分子傾力合作驚天稅案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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