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現在開始凡是在北京市地稅局備案的全市所有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都可以參與企業所得稅代理工作。這是記者昨天從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獲悉的。
據稅務局有關人士介紹,中介機構代理范圍此次也有所擴大,年度實現銷售收入在1億元以上(含1億元)的商業零售企業,和年度虧損額在10萬元以上的企業在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需要附送中介代審核報告。通過稅務檢查發現中介機構為被審核企業出具報告,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造成被審核企業未繳或少繳稅款的,除由被審核企業繳納或者補繳稅款、滯納金外,對該中介機構處以被審核企業未繳或少繳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同時視其情節,在以后3年內將其列入地稅系統不信任的中介機構名單,以建立健全誠信中介代理體系,不斷提高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水平。
據悉,兩年來,在國家沒能投入人力、物力的情況,通過中介機構代理企業所得稅行為,多組織企業所得稅收入1.5億元,同時企業虧損面從60%降低到40%間接增加以后年度收入達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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