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地稅部門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專項檢查的范圍包括各級行政和事業單位,檢查時限為2003年元月至2005年3月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情況。
據介紹,6月為自查自糾階段,在工資、薪金方面,包括“發放工資、薪金、獎金、實物、有價證券、各種補貼、加班費等已達到應納稅標準的,是否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通過‘應付福利費’賬戶發放的人人有份的實物和現金,是否按規定扣繳個人所得稅?”等。其他方面包括“支付個人勞務報酬所得如支付給個人咨詢費、律師費、課酬、介紹服務、經濟服務、代辦服務、董事費收入等是否按規定扣繳個人所得稅?”等。
南寧市地稅部門提醒,7月1日至11月30日將進入重點檢查階段,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凡主動自查糾正存在問題,并于7月10日前補繳應補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從輕處理。對逾期不申報補繳或申報不實、隱瞞收入、偷逃稅款等違反稅法規定的,一經查實,將依法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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