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目前海口市存在一定程度的偷逃抗欠稅的實際情況,海口地稅局聯合海口市公安局日前發出通告,要求偷、逃、抗稅及欠稅違法犯罪單位和個人限期投案自首,清繳所欠稅款。
據了解,此次行動是為了整頓和規范海口市地方稅收秩序,有力地打擊稅務違法犯罪行為,依據《刑法》、《行政處罰法》、《稅收征管法》的相關規定,對偷、逃、抗稅及欠稅違法犯罪單位和個人發出限期投案自首通告。
通告要求,自1994年以來,凡是偷、逃、抗稅及拖欠各類地方稅款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制售、使用假發票的企業和個人,必須在2003年 11月30日前,到稅務機關繳納或解繳應納稅款及滯納金,糾正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必須立即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
凡偷、逃、抗稅及欠稅的企業和個人在該通告規定期限內繳清應納稅款或主動糾正違法行為的,主管稅務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時將依法予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構成涉稅犯罪投案自首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公安、司法機關將依法予以減輕或免除刑事處理。
對于偷、逃、抗稅及欠稅的企業和個人在規定期限內拒不繳納應納稅款及滯納金或主動糾正違法行為的,稅務機關將依法從重處罰;構成涉稅犯罪且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機關將立案查處,堅決將其緝捕歸案,依法從重懲處。
海口公安、地稅部門希望全市人民行動起來,積極參與到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的活動中來,大膽檢舉揭發涉稅違法犯罪行為,對舉報有功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并予以保密。
舉報電話:68595599(公安)、66701373(地稅)
海口公安、地稅對偷逃抗欠稅者下達最后通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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