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地稅局采取“六個加強”措施,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最近出臺的“三個辦法和一個方案”,切實加強貨物運輸業稅收管理,維護茂名市貨物運輸業的良好秩序。
針對以往不少地區對貨物運輸業稅收實行查帳征收、定期定額征收或委托交通部門代征稅款等粗放式管理,造成稅收管理比較混亂的實際情況,國家稅務總局最近出臺了“三個辦法和一個方案”(即《貨物運輸業營業稅納稅人認定和年審試行辦法》、《貨物運輸業營業稅征收管理試行辦法》、《運輸發票增值稅抵扣管理試行辦法》和《貨物運輸業管理流程實施方案》)來加強和規范貨物運輸業稅收管理。為貫徹落實好“三個辦法和一個方案”,維護茂名市貨運業稅收管理的良好秩序,市地稅局采取了“六個加強”來做好貨物運輸業稅收管理工作:一是加強對貨物運輸業稅收管理工作的領導,全面落實崗位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確保“三個辦法和一個方案”執行落實到位;二是加強對貨運行業的清理整頓,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辦法》標準認定自開票納稅人和代開票納稅人,并切實加強監管力度,對不具備自開票納稅人資格的堅決全部回收已領取的貨物運輸業發票;三是加強宣傳力度,在報紙、電臺和網站等公共媒體上大力宣傳貨運運輸業發票管理新辦法的同時,還印制了幾千份《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貨物運輸業稅收管理及運輸發票增值稅抵扣管理的公告》在各個征收大廳、車站、運輸企業及顯眼的公共場所張貼,使納稅人充分了解貨物運輸業發票管理的新辦法,有效減少偷稅漏稅行為;四是加強對稅務人員和納稅人的培訓輔導,使大家盡快掌握了解新辦法的有關內容和程序,確保貨物運輸業稅收征管工作的順利開展;五是加強與國稅部門的溝通協作,盡快建立密切、暢通的信息交換制度,切實落實好“三個辦法和一個方案”;六是加強請求報告制度,及時將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一些疑難問題和相關情況向省局匯報請示,確保正確執行落實好新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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