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新疆嘉盛拍賣有限公司在烏魯木齊市匯豐大廈舉行的拍賣會上,隨著拍賣槌有力地一擊,新疆最大偷稅案——交通發展有限公司偷稅案查封財產拍賣工作宣告結束。一名自然人身份的中年男子以2700萬元的起拍價成功拍得本次拍賣會第一件拍品——昌吉回族自治州國家稅務局查封的新疆交通發展有限公司的財產。財產包括:57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41年)、住宅樓、辦公大樓、職工宿舍、生產車間、鍋爐房、職工食堂等房產15幢,以及生產設備、車輛等。拍賣所得將依法用于抵繳稅款。
1997年至2000年期間,新疆交通發展有限公司向貴州高速公路開發總公司銷售高速公路防護、防撞護欄設備,共獲銷售收入67000萬元,依法應當繳納增值稅8800萬元。但該公司一直以工程未決算為由不記銷售收入,不按照國家財稅法律法規的規定核算稅款,長期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無銷售收入。經主管國稅機關多次催促,該公司才預繳增值稅2400萬元。由于新疆交通發展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補稅決定,2002年12月30日,昌吉州國稅局依照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規定,查封了該公司的財產,并依法委托拍賣公司整體拍賣。昌吉州國稅局已將該偷稅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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