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表示,第一汽車集團公司所屬的31家全資控股成員企業從2005年度起,由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在吉林省合并繳納企業所得稅。合并納稅的成員企業暫不實行就地預交企業所得稅辦法。
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所屬合并納稅的成員企業在改組、改造或資產重組過程中,因股權發生變化而變成非全資控股的企業,集團公司應及時報告該公司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經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后,從股權發生變化的年度起,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應在每年的年度納稅申報后,向國家稅務總局報送集團公司的匯總(合并)財務會計報表和納稅申報表。其所屬合并納稅的成員企業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接受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的檢查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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