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锃亮的奧迪A6,金碧輝煌的躍層住宅,牛啊,在北京打拼十年,剛逾不惑之年的北京川味飲食公司的董事長楊愛民,活得氣定神閑,好不悠哉。不過,最近楊愛民有了幾分不自在。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一份文件,“規范個人投資者個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個人投資者與企業經營無關的消費性和財產性支出或未及時歸還的借款,將被計征個人所得稅。對此,像楊愛民一樣,許多企業主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
如今,廠、家不分是中國私營企業主的普遍心理和行為。企業不管大小,企業主很少有人從企業中拿走利潤,都是將積累滾雪球般用于發展,同時他們也把自己乃至家人的吃喝拉撒全部開支攤入到成本里。
魏華是北京崇文區一家文化用品公司的老總,年收入約40萬元,他通過把個人全部開支打入企業的生產費用,既不拿工資又不分配利潤等方式,幾乎不交個人所得稅。“不這樣,一年能賺幾個錢?”老魏振振有辭。
國稅總局有關官員說,這次調整是個人所得稅的完善,是與國際接軌。
那么,個人所得稅這樣調整后,是否會對企業家的生產、生活及投資欲望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
云南省著名民營企業家、紅瑞集團老總馬正逑說,“我個人認為開始的一段時間,肯定是負面影響大于正面作用。”
一位稅務官員說,如何區分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目前征收上確實有點難區分,由于企業是他自己的,過去是繳了企業所得稅的老板,往往不繳個人所得稅,現在不行了,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都得繳。
不過,帶有怨氣的企業家還不少。
私營企業老板“稅前列支”要嚴查,那么國有企業老總、政府官員的公款消費呢?
北京朝陽區某海鮮酒店的老板陳智則說:“比如國有企業的領導,以單位名義買車,自己常年使用,實際上占有了汽車的使用權,卻不交一分錢稅,國有企業可以,為何我們不行?”
一家企業主告訴記者,他的一位朋友是律師,月收入只有幾千元,但名車代步,出手闊綽,工資基本不花,稅務人員專門了解時,這位律師解釋說是朋友借給他的。這位企業主無可奈何地說,為什么這些人可以如此生活,而我們卻要交稅。
北京市海淀區一海歸企業家說:“征收個人所得稅的主要目的是調節個人收入、平衡社會財富,但指望‘個稅’解決一切問題顯然是幼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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