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財政廳近日透露,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通知,批準我省將煤炭資源稅稅額標準統一提高至每噸3.6元。據測算,稅額標準提高后,全省每年將新增地方財政收入3.9億元。
記者了解到,2001年以來,隨著煤炭價格上漲,我省煤炭產量和效益進入歷史最好時期。
2004年,山東省煤炭產量和銷售收入分別為1.5億噸和564億元,平均噸煤利潤52元,個別企業甚至超過300元。
山東省財政廳有關部門解釋說,隨著煤炭開采規模的擴大,目前土地塌陷、生態破壞及掠奪性開采等問題日益嚴重。提高煤炭資源稅稅額標準,有利于充分發揮煤炭資源稅的調節作用,保護煤炭資源合理有序開采,有效治理采煤地塌陷,保護礦區生態環境。
山東省煤炭稅額標準提高
- 發表評論
- 我要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