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飯館、咖啡屋或茶座,為消費者提供背景音樂還是提供現場演奏,經營者需繳納的營業稅將相差四倍。日前,海淀地稅局負責人重申了這樣的規定。
海淀地稅局局長李玉慶表示,按照“營業稅暫行條例”等相關法規規定,飲食行業的營業稅有兩種稅率,一種是20%,適用于娛樂業,另一種是5%,適用于服務業。
據了解,通常情況下按照20%的稅率征收營業稅的,是指娛樂業,具體包括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游藝場等娛樂場所。但對于音樂茶座或咖啡屋這類的經營場所,如果不具備娛樂設施或僅播放音樂并提供茶水等飲料服務,那么其營業收入就會按“服務業—飲食業”征收營業稅,即稅率為5%.
營業稅繳納有差別 提供“佐餐歌舞”飯館營業稅漲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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