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地稅局發出通知,對2002年以來的各類稽查案件開展復查,旨在進一步加強稅收執法監督,規范執法行為,及時發現和糾正違法的或者不當的稅務稽查行為。
列入這次復查的案件主要是2002年1月以來市地稅局稽查局查處的各類案件;2001年12月以前立案,但到今年6月度止仍未結案的案件。復查的主要內容是:實施稽查程序是否合法;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數據是否準確;定性、處理及處罰是否正確;執行處理或處罰決定是否及時、完整;稅務文書是否正確規范;重大稅務案件是否全部上報案審委審理以及是否存在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據悉,這次復查分自查、重點復查、總結整改三個階段。對復查發現的各類問題,該局將依照行政執法過錯責任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義烏市地稅局復查稅務稽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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