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行政許可法》正式實施以來,我市國稅地稅已取消企業所得稅預繳期限核定等43項行政審批項目。
據介紹,被取消的常見稅務行政審批項目有:外商投資企業選用固定資產折舊辦法審批、外商投資企業壞賬損失審核、出口貨物退(免)稅A類企業列名審批、納稅人成本計算方法、間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貨計價方法改變審批、企業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的審批、企業所得稅預繳期限核定、低污染排放小汽車減征消費稅核準、利用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招標國內企業中標的貨物準予退稅核準、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考前培訓審批、部分行業企業廣告費稅前扣除標準審批、工效掛鉤企業計稅工資核準、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人認定、單位和個人(不包括外資企業、外籍個人)從事技術轉讓。
重慶市43項稅務行政審批項目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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