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日前發布關于組織開展2009—2010年黨政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政府采購工作的通知。通知說,黨政機關出差定點飯店以三星級以下(含三星級)的飯店為主,原則上。ㄗ灾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政府所在城市的定點飯店客房套間協議價格應控制在600元以下,標準間和單間的協議價格應控制在300元以下,其他地級市的定點飯店協議價格應當低于上述標準。
通知全文如下:
財政部關于組織開展2009—2010年
黨政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政府采購工作的通知
財行[2008]152 號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了做好2009-2010年黨政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政府采購工作,現對《中央國家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管理辦法(試行)》(財行[2006]312號)和《關于中央國家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管理辦法的補充通知》(財辦行[2006]25號)中有關定點飯店政府采購的具體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各地應于2008年7月底前開展定點飯店政府采購,并于10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
二、此次通過政府采購確定的黨政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地方各級黨政機關出差人員和會議也可以使用,并享受同等待遇。
三、定點飯店應具備的條件
。ㄒ唬┏霾疃c飯店以三星級以下(含三星級)的飯店為主,并提供全部客房。
。ǘ┧摹⑽逍羌夛埖昴軌蚪邮鼙敬味c飯店政府采購的價格要求,并提供不低于飯店總客房數70%的協議客房,可以參加出差定點飯店政府采購。
。ㄈ⿻h定點飯店應當具備承辦中央級三類會議以上規模的能力,并提供全部客房和會議室。
四、定點飯店政府采購開展的地區和協議價格的確定
(一)出差定點飯店政府采購開展的地區不變。會議定點飯店政府采購開展的地區以。ㄗ灾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政府所在城市為主,其他地級市是否組織采購會議定點飯店,由省級財政部門決定。
在黨中央、國務院明令禁止召開會議的風景名勝區,不采購會議定點飯店。
(二)出差定點飯店的協議價格應以目前三星級定點飯店協議價格為基礎適當調整。原則上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政府所在城市的定點飯店客房套間協議價格應控制在600元以下,標準間和單間的協議價格應控制在300元以下,其他地級市的定點飯店協議價格應當低于上述標準。
。ㄈ⿻h定點飯店的房間、會議室、會議餐費等協議價格,以中央級會議費綜合定額標準為采購上限,可以分類采購也可以按綜合定額形式采購。
。ㄋ模┰陲埖昕头績r格季節性變化特別明顯的旅游城市,對出差定點飯店可分別確定淡旺季兩個協議價格,旺季的協議價格可適當上調,最高不得超出淡季協議價格的兩倍。確定會議定點飯店協議價格時,應考慮淡旺季價格因素,但不再另外確定旺季價格。
在飯店客房價格季節性變化不明顯的旅游城市,不另外確定旺季價格。對國慶、春節長假和各類博覽會、交易會、運動會、地區性節慶等大型活動造成的臨時性價格上漲,也不另外確定協議價格。
五、在簽訂協議之前,各地應將初步確定的定點飯店按《黨政機關出差定點飯店及協議價格的報送格式》、《黨政機關會議定點飯店及協議價格的報送格式》分別匯總后,報財政部審核。
六、各地在接到審核批復后,應盡快與飯店簽訂協議書,督促定點飯店完成在“黨政機關出差會議定點飯店查詢網”(以下簡稱“查詢網”)上的注冊登記,并予以審核。
七、對當前接待服務信譽良好的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根據《中央國家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愿意在新一輪繼續參加定點并承諾履行有關協議,可以續簽協議。對于有多次違反協議記錄的定點飯店,在新一輪定點中不予接納。
八、對于各地已經通過政府采購確定的本級定點飯店,符合本次政府采購要求的,可以通過續簽協議的方式轉為黨政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并在“查詢網”上注冊和通過審核,為全國各級黨政機關提供出差和會議接待服務。逐步實現中央與地方的定點管理工作同步開展,統一采購,統一管理。
九、各地在組織開展定點飯店政府采購工作中,要主動與紀檢、監察部門聯系,請有關部門對采購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保證采購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符合政府采購的相關法律法規。
十、各地要對定點飯店政府采購工作給予充分重視和積極支持,并與財政部保持密切聯系,及時交流信息,溝通情況,共同努力,確保2009-2010年定點飯店政府采購工作的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