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首屆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在職研究生相關條件資格
繼在職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法律碩士(JM)和公共衛生碩士(MPH)之后,我國今年又將試辦一個新的專業學位———會計碩士(MPAcc,英文全稱為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會計碩士MPAcc是國家基于培養面向會計職業的應用型、高層次、高素質會計專門人才的需要而新設立的一種學位類型。與會計學學術性學位相比,更側重實際能力的培養;更突出會計職業實務工作的要求;更注重學術性與職業性的緊密結合;更強調系統掌握現代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以及相關領域的知識和技能,對會計實務有充分的了解,具有很強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獲得MPAcc后,學員將會有更好的就業前景和發展空間。
一、報考資格
招生對象為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學歷,截至2004年7月31日止從事會計或相關領域的實際工作兩年以上的在職人員。
獲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成教、自考、電大、網教等),經濟學、管理學、法律等專業在職人員均可以報考,部分沒有取得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原則上也是可以報考的。此外,相關領域的工作經驗可理解為經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經驗(實際報考審查中可能還會進一步擴大)。
二、報考院校
首批獲準招生的21所試點基本均具有會計學博士點,普遍擁有較強的師資和教學條件。但在具體的會計碩士(MPAcc)教學組織、課程設置、研究方向、培養方式、教學點等相關方面會有較大的差異。考生可結合自身實際,多方比較,綜合選擇,優先考慮本地院校。
三、資格審查
在填寫報名信息前,所有報考者須進行資格自審,認真閱讀或咨詢所報考單位規定的會計碩士應具備的具體條件。在確定自己符合試點單位首屆會計碩士(MPAcc)報考資格后,填寫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表。資格審查表經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并附上身份證、本科畢業證和學位證復印件交至所報考學校研招辦或相關部門,并由招生單位留存備查。
請廣大考友注意,今年對會計碩士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的審查,由試點招生單位在錄取前進行即可,具體資格審查時間和方式由各試點單位自定。如最終不滿足試點單位相關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即使報名參加并通過了考試,有關招生學校可能最終不予錄取。
2004年在職攻讀會計碩士職業學位全國聯考按每人每科100元、總計300元標準收取報名考試費,其中40元用于報名、組考等工作,60元用于命題、制卷、閱卷等工作。
四、考試科目及考試日期
政治理論、英語、財務會計、綜合知識,共計4門。其中,政治理論考試及面試由各招生單位單獨組織,時間自行安排;其余3門全國聯考,其中外國語只限英語,MPAcc英語科目的考試與在職人員攻讀其他碩士專業學位入學考試使用同一試卷,聽力測試成績計入考生外語總成績。
筆試全國聯考時間:2004年10月23、24日。
五、復習備考資料
在復習迎考中,考生主要可以參考以下資料:《2004年會計專業碩士(MPAcc)專業學位聯考考試大綱及考試指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考試大綱》和《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復習指導》,由國務院學位辦組織編寫,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
六、錄取
達到各試點院校劃定的最低錄取線,根據筆試成績,結合工作業績、本人資歷和面試成績,綜合考察,擇優錄取,其中優先考慮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優秀的中高級財務、會計審計人才。
七、學費
各試點院校學費略有區別,首屆會計碩士(MPAcc)總的學費預計一般在3-3.5萬元左右,部分地區的試點院校學費預計在每年1.5-2萬元。
八、研究方向與課程設置
各試點院校會計碩士設置的專業培養方向各不相同,主要包括財務會計理論與實務(CFO)、審計理論與實務(CPA)、成本管理與實務、舞弊審計與法務會計,等等。
課程大致分為公共課、必修課(核心課)和選修課(方向課)等。其中,公共課包括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與實踐、英語、管理經濟學等;必修課包括高級財務會計理論與實務、高級財務管理理論與實務、高級審計理論與實務、高級管理會計理論與實務、商業倫理與會計職業道德、國際會計準則專題、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財務報表分析、業績評價與激勵機制、國際審計準則專題、會計師事務所管理、內部控制理論與實務等;選修課包括數量分析方法,金融市場與金融工具,市場營銷管理,企業并購,技術經濟與管理,投資學,公共財政與國有資產管理,戰略管理和經濟法,等等。
九、學習年限與培養方式
會計碩士(MPAcc)學制一般為2.5-4年,實行學分制,采取非全日制(即半脫產和在職學習)方式在職培養,攻讀學位期間在校學習累計時間不少于半年時間,主要學習時間在周末或晚上。
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各試點院校可能將采取靈活、多樣的多種培養方式。鼓勵案例教學方法,開展學生課堂討論,結合非課堂教學方式,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強調培養學生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十、畢業
MPAcc屬于非學歷教育,由國務院學位委員辦公室負責,學生畢業后只有學位證書,沒有學歷證書。修滿規定的學分并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授予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并頒發國務院學位辦統一印制的《會計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小資料〕首批招收MPAcc的高等院校名單以及人數
1、北京大學50
2、中國人民大學100
3、清華大學100(與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聯合培養,教學點設在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4、中央財經大學100
5、南開大學100
6、天津財經大學100
7、東北財經大學100
8、復旦大學100
9、上海交通大學50
10、上海財經大學150(含與上海國家會計學院聯合培養)
11、南京大學50
12、廈門大學150(含與廈門國家會計學院聯合培養)
13、武漢大學100
1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100
15、湖南大學50
16、中山大學100
17、暨南大學100
18、重慶大學50
19、西南財經大學100
20、西安交通大學100
21、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50
會計碩士MPAcc是國家基于培養面向會計職業的應用型、高層次、高素質會計專門人才的需要而新設立的一種學位類型。與會計學學術性學位相比,更側重實際能力的培養;更突出會計職業實務工作的要求;更注重學術性與職業性的緊密結合;更強調系統掌握現代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以及相關領域的知識和技能,對會計實務有充分的了解,具有很強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獲得MPAcc后,學員將會有更好的就業前景和發展空間。
一、報考資格
招生對象為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學歷,截至2004年7月31日止從事會計或相關領域的實際工作兩年以上的在職人員。
獲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成教、自考、電大、網教等),經濟學、管理學、法律等專業在職人員均可以報考,部分沒有取得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原則上也是可以報考的。此外,相關領域的工作經驗可理解為經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經驗(實際報考審查中可能還會進一步擴大)。
二、報考院校
首批獲準招生的21所試點基本均具有會計學博士點,普遍擁有較強的師資和教學條件。但在具體的會計碩士(MPAcc)教學組織、課程設置、研究方向、培養方式、教學點等相關方面會有較大的差異。考生可結合自身實際,多方比較,綜合選擇,優先考慮本地院校。
三、資格審查
在填寫報名信息前,所有報考者須進行資格自審,認真閱讀或咨詢所報考單位規定的會計碩士應具備的具體條件。在確定自己符合試點單位首屆會計碩士(MPAcc)報考資格后,填寫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表。資格審查表經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并附上身份證、本科畢業證和學位證復印件交至所報考學校研招辦或相關部門,并由招生單位留存備查。
請廣大考友注意,今年對會計碩士考生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的審查,由試點招生單位在錄取前進行即可,具體資格審查時間和方式由各試點單位自定。如最終不滿足試點單位相關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即使報名參加并通過了考試,有關招生學校可能最終不予錄取。
2004年在職攻讀會計碩士職業學位全國聯考按每人每科100元、總計300元標準收取報名考試費,其中40元用于報名、組考等工作,60元用于命題、制卷、閱卷等工作。
四、考試科目及考試日期
政治理論、英語、財務會計、綜合知識,共計4門。其中,政治理論考試及面試由各招生單位單獨組織,時間自行安排;其余3門全國聯考,其中外國語只限英語,MPAcc英語科目的考試與在職人員攻讀其他碩士專業學位入學考試使用同一試卷,聽力測試成績計入考生外語總成績。
筆試全國聯考時間:2004年10月23、24日。
五、復習備考資料
在復習迎考中,考生主要可以參考以下資料:《2004年會計專業碩士(MPAcc)專業學位聯考考試大綱及考試指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考試大綱》和《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復習指導》,由國務院學位辦組織編寫,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
六、錄取
達到各試點院校劃定的最低錄取線,根據筆試成績,結合工作業績、本人資歷和面試成績,綜合考察,擇優錄取,其中優先考慮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優秀的中高級財務、會計審計人才。
七、學費
各試點院校學費略有區別,首屆會計碩士(MPAcc)總的學費預計一般在3-3.5萬元左右,部分地區的試點院校學費預計在每年1.5-2萬元。
八、研究方向與課程設置
各試點院校會計碩士設置的專業培養方向各不相同,主要包括財務會計理論與實務(CFO)、審計理論與實務(CPA)、成本管理與實務、舞弊審計與法務會計,等等。
課程大致分為公共課、必修課(核心課)和選修課(方向課)等。其中,公共課包括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與實踐、英語、管理經濟學等;必修課包括高級財務會計理論與實務、高級財務管理理論與實務、高級審計理論與實務、高級管理會計理論與實務、商業倫理與會計職業道德、國際會計準則專題、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會計、財務報表分析、業績評價與激勵機制、國際審計準則專題、會計師事務所管理、內部控制理論與實務等;選修課包括數量分析方法,金融市場與金融工具,市場營銷管理,企業并購,技術經濟與管理,投資學,公共財政與國有資產管理,戰略管理和經濟法,等等。
九、學習年限與培養方式
會計碩士(MPAcc)學制一般為2.5-4年,實行學分制,采取非全日制(即半脫產和在職學習)方式在職培養,攻讀學位期間在校學習累計時間不少于半年時間,主要學習時間在周末或晚上。
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各試點院校可能將采取靈活、多樣的多種培養方式。鼓勵案例教學方法,開展學生課堂討論,結合非課堂教學方式,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強調培養學生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十、畢業
MPAcc屬于非學歷教育,由國務院學位委員辦公室負責,學生畢業后只有學位證書,沒有學歷證書。修滿規定的學分并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授予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并頒發國務院學位辦統一印制的《會計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小資料〕首批招收MPAcc的高等院校名單以及人數
1、北京大學50
2、中國人民大學100
3、清華大學100(與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聯合培養,教學點設在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4、中央財經大學100
5、南開大學100
6、天津財經大學100
7、東北財經大學100
8、復旦大學100
9、上海交通大學50
10、上海財經大學150(含與上海國家會計學院聯合培養)
11、南京大學50
12、廈門大學150(含與廈門國家會計學院聯合培養)
13、武漢大學100
1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100
15、湖南大學50
16、中山大學100
17、暨南大學100
18、重慶大學50
19、西南財經大學100
20、西安交通大學100
21、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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