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通知書定于2009年7月6日至7月17日發放,根據國家人事部規定,本年度不發放合格證,全部發放成績通知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辦法:本次通知書發放采用郵政速遞以及現場打印發放相結合的方式。
二、郵政速遞相關事項:郵遞業務委托深圳市郵政局投遞,將于7月11日開始投遞,請相關考生留意接收。如投遞開始一周后如仍未收到通知書,請撥打郵遞服務電話:26112233,15118028656查詢。
三、現場打印發放時間:7月6日至7月17日(期間周六、日照常發放)。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四、現場打印發放地點: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2樓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審核發證11、13號窗口。
五、現場發放通知書的方式:
1、個人領取:考生本人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領取成績通知書;也可委托他人代為領取,代領的,除以上證件外,還需出示代領人身份證。
2、單位領取:由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證明(必須列明需領取證書人員的姓名、級別、專業、身份證號,加蓋單位公章)統一領取成績通知書(請先將名單傳真到83777170并預留聯系電話,待通知書準備好后通知領取)。
六、注意事項:
根據國家人事部辦公廳文件,2009年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各語種、類別、級別成績的通用標準確定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
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
二00九年六月三十日
責任編輯: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