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項選擇題
1.(2010年)根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行政復議期間,行政復議機構認為申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被審查的具體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可以通知其作為( )參加行政復議。
A.案外人 B.共同被申請人
C.共同申請人 D.第三人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第三人的相關規定。
2.(2009年)根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行政復議和解的,無須( )。
A.在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進行
B.向行政復議機構提交書面和解協議
C.經行政復議機構準許
D.由行政復議機關制作并送達行政復議和解書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和解。行政復議和解必須在法定的時間階段進行,即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愿達成和解只能在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所以選項A不選。行政復議和解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即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愿達成和解的,應當向行政復議機構提交書面和解協議。所以選項B不選。行政復議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達成和解必須經行政復議機構準許。所以選項C不選。沒有行政復議機關送達行政復議和解書的規定,選項D符合題意。
【提示】本題與2008年試題多選題中第3題基本一樣。要重視反復考查的知識點,注意把試題吃透。
3.(2009年)天河縣公安局對袁某車輛登記錯誤,袁某向天河縣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天河縣政府作出復議決定,撤銷天河縣公安局對袁某車輛的錯誤登記,責令其限期重新登記。但是,行政復議決定書依法送達后,天河縣公安局拒絕進行重新登記。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本案應由( )責令天河縣公安局限期履行。
A.天河縣法院
B.天河縣政府
C.天河縣政法委員會
D.天河縣檢察院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決定的執行。被申請人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或者有關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
4.(2009年)石湖縣政府以文件形式規定:因禽類宰殺市場管理需要,石湖縣所有禽類宰殺單位或者個體戶,須在規定期限內到縣政府臨時成立的禽類管理辦公室申請辦理禽類宰殺證,違者予以罰款。個體戶陳某未按文件規定申請辦理禽類宰殺證,禽類管理辦公室對陳某罰款500元。下列關于該案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陳某對罰款不服申請復議時,若一并對石湖縣政府的文件提出審查申請,復議機關應當轉送有權機關依法處理
B.石湖縣政府的文件雖屬違法設定許可和處罰,但是行政復議程序中復議機關對該文件一概不予審查
C.若陳某直接向法院起訴,應以石湖縣政府為被告
D.禽類管理辦公室以自己的名義作出罰款決定,陳某申請復議時應以其為被申請人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中對抽象行政行為的附帶審查、被申請人、行政訴訟中被告的確定。陳某對石湖縣政府禽類管理辦公室作出的行政處罰行為不服,應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上級人民政府對下級人民政府制定的規定有審查權。所以復議機關不需要將被申請的規定轉送有權機關依法處理。所以選項A錯誤。在行政復議中,依據申請人的申請可以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定進行審查。所以選項B錯誤。禽類管理辦公室是縣政府的內部機構,且其沒有法律、法規的授權,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對禽類管理辦公室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應當以縣政府為被申請人。所以選項D錯誤。
5.(2008年)根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行政復議和解制度的主要內容有( )。
A.當事人達成和解必須經行政復議機構準許
B.當事人達成和解必須在行政復議審理程序開始前進行
C.當事人之間達成和解意思即產生行政復議終止的法律效果
D.所有的行政復議案件均適用和解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和解制度。行政復議和解必須在法定的時間階段進行,即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愿達成和解只能在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選項B錯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依法經準許達成和解的,導致行政復議終止的法律效果,即行政復議機構不再繼續審理。選項C錯誤。行政復議和解制度并非適用于所有行政復議案件,只適用于特定范圍的行政復議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而申請行政復議的案件。選項D錯誤。
6.(2008年)行政復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申請人應當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法律、法規、規章未規定期限的,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期限為( )。
A. 10日 B. 30日
C. 60日 D. 90日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決定及執行。
二、多項選擇題
1.(2010年)根據《行政復議法》和《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復議終止適用于( )的情形。
A.作為申請人的法人進入破產程序
B.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在行政復議期間死亡
C.申請人、被申請人共同要求調解
D.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構準予撤回
E.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依照規定經行政復議機構準許達成和解
【答案】DE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終止。《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規定,行政復議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終止:(1)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構準予撤回的;(2)作為申請人的自然人死亡,沒有近親屬或者其近親屬放棄行政復議權利的;(3)作為申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其權利義務的承受人放棄行政復議權利的;(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依照本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經行政復議機構準許達成和解的;(5)申請人對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申請行政復議后,因申請人同一違法行為涉嫌犯罪,該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變更為刑事拘留的。依照第(1)、(2)、(3)項規定中止行政復議,滿60日行政復議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復議終止。選項A法人沒有終止,不會導致復議終止。選項B缺少“沒有近親屬或者其近親屬放棄行政復議權利”的權利。選項C不屬于法律規定的復議終止情形。
2.(2010年)欣欣公司長期不為職工曹某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曹某向區社保局舉報。2008年12月20日,區社保局向欣欣公司送達《決定書》,責令欣欣公司為曹某繳納養老保險費2萬元。12月28日,區社保局又向曹某送達《告知書》,稱曹某舉報屬實,并要求他本人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的個人繳納4000元。曹某對區社保局《決定書》不服,直接向法院起訴,法院的生效判決未支持曹某的請求。曹某對《告知書》也不服,于2009年8月24日向市社保局申請復議。市社保局作出不予受理決定,曹某對不予受理決定仍不服,遂向法院起訴。根據法律和有關規定,下列關于本案復議申請、起訴效果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曹某的復議申請可以口頭形式提出
B.曹某的復議申請超過法定申請期限
C.曹某的起訴屬于重復起訴
D.曹某對《決定書》不服向法院起訴,法院應不予受理,因為曹某不具備原告資格
E.曹某對《告知書》不服,若不經復議直接起訴,法院應不予受理,因為被訴行為屬于重復處理行為
【答案】AB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申請的方式、復議期限、行政訴訟的起訴與受理。申請人口頭申請行政復議的,行政復議機構應當依照《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的事項,當場制作行政復議申請筆錄交申請人核對或者向申請人宣讀,并由申請人簽字確認。選項A正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2008年12月28日,區社保局又向曹某送達《告知書》,2009年8月24日向市社保局申請復議,曹某向社保局提出的復議申請已經超過了法定的復議申請期限。選項B正確。曹某前面是不服區社保局的《決定書》向法院起訴,后面是對市社保局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提起訴訟,并不是重復起訴。選項C錯誤。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該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選項D錯誤。重復處理行為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的申請或者申訴,對原有的生效行政行為作出的沒有任何改變的二次決定。本案被訴行為并不是重復處理行為。由于告知書本身對相對人的權利義務沒有產生實際影響,所以對告知行為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并不是被訴行為系重復處理行為。選項E錯誤。
3.(2008年)納稅人對稅務機關( )的行為不服,可以不經行政復議,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A.不予核準延期申報、批準延期繳納稅款
B.不予審批減免稅或者出口退稅
C.不予抵扣稅款或者退還稅款
D.不予頒發稅務登記證、發售發票
E.不依法確認納稅擔保有效
【答案】ADE
【解析】本題考核稅務行政復議前置程序的適用。稅務復議前置事項:征稅行為,包括確認納稅主體、征稅對象、征稅范圍、減稅、免稅、退稅、抵扣稅款、適用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和稅款征收方式等具體行政行為,征收稅款、加收滯納金,扣繳義務人、受稅務機關委托的單位和個人作出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代征行為等。
4.(2008年)根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應當告知其( )。
A.申請復議的形式
B.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
C.行政復議機關
D.行政復議申請期限
E.申請復議的費用
【答案】BCD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權利的告知。根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應當告知其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行政復議機關和行政復議申請期限。
5.(2008年)根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行政復議和解的要求有( )。
A.和解應當在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進行
B.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應向行政復議機構提交書面和解協議
C.和解應當經行政復議機構準許
D.由行政復議機關制作并送達行政復議和解書
E.和解適用于所有行政復議案件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和解的要求。行政復議和解制度的內涵和要求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1)行政復議和解制度并非適用于所有行政復議案件,只適用于特定范圍的行政復議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而申請行政復議的案件。
(2)行政復議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達成和解必須經行政復議機構準許。行政復議機構是否準許,取決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達成和解是否自愿以及和解內容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3)行政復議和解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即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愿達成和解的,應當向行政復議機構提交書面和解協議,而不是僅僅要求達成和解意思后告知行政復議機構即可。
(4)行政復議和解必須在法定的時間階段進行,即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愿達成和解只能在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依法經準許達成和解的,導致行政復議終止的法律效果,即行政復議機構不再繼續審理。
三、綜合分析題
(2008年)奈普科技公司系江海市大型股份制企業。市國稅局稽查局對奈普科技公司的納稅情況依法實施檢查,發現奈普科技公司2007年6月至12月存在未按規定申報納稅的情況。市國稅局稽查局根據稅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作出《稅務處理決定書》,責令奈普科技公司補繳稅款3260.90萬元并繳納相應的滯納金。該決定書依法送達奈普科技公司。奈普科技公司認為,稅務處理決定認定事實不準確,適用依據錯誤,遂在履行法律規定的有關程序后,依法向江海市國稅局申請復議,請求撤銷稅務處理決定。市國稅局作出復議決定,維持被申請人市國稅局稽查局作出的稅務處理決定。奈普科技公司對復議決定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依法進行審理。
1.在本案復議階段,相關行政復議機構( )。
A.有權責令被申請人糾正違法的征稅行為
B.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7日內,將申請書副本發送被申請人
C.按照規定的職責所取得的有關材料,不得作為支持被申請人有關征稅行為的證據
D.如有條件,可以接受奈普科技公司以電子郵件形式提出的復議申請
E.認為必要時,有權實地調查核實證據
【答案】BCDE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的受理、審理期限、決定、證據。行政復議決定包括:維持決定;履行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決定;責令被申請人賠償的決定;駁回行政復議申請決定。沒有責令糾正違法行為的復議決定。
2.根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若上述復議案件屬于重大、復雜的案件,則在( )時,可以采取聽證的方式審理。
A.被申請人市國稅局稽查局提出要求
B.申請人奈普科技公司提出要求
C.申請人奈普科技公司提出要求,并經行政復議機關書面同意
D.申請人奈普科技公司提出要求,并經被申請人市國稅局稽查局書面同意
E.行政復議機構認為必要
【答案】BE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的聽證程序。對重大、復雜的案件,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復議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采取聽證的方式審理。
3.根據法律和有關規定,若奈普科技公司申請復議前擬提供相應的擔保,則符合規定的擔保方式有( )。
A.權利質押B.預交保證金
C.動產抵押D.留置
E.第三人保證
【答案】ACE
【解析】本題考核稅務擔保的內容。稅務行政復議申請人提供擔保的方式包括保證、抵押及質押。
4.根據《稅務行政復議規則(暫行)》的規定,若奈普科技公司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后申請復議,則可以在( )內提出復議申請。
A.《稅務處理決定書》送達之日起60日
B.擔保得到市國稅局稽查局確認之日起30日
C.擔保得到市國稅局稽查局確認之日起60日
D.擔保得到市國稅局確認之日起15日
E.擔保得到市國稅局確認之日起60日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稅務行政復議的申請期限。對征稅行為不服提起行政復議,申請人提供擔保的,所提供的擔保得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確認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5.復議期間,若奈普科技公司認為,市國稅局稽查局所依據的國家稅務總局稅收規范性文件規定不合法,但在對稅務處理決定提出復議申請時尚不知道該規定,則奈普科技公司( )向復議機關提出對該文件規定的審查申請。
A.可以在證據材料證明其知道該規定之日起60日內
B.應當在復議案件調查終結前
C.經省國稅局同意可以
D.可以在復議機關作出復議決定前
E.不得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中的抽象行政行為審查。申請人在對具體行政復議申請時尚不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定的,可以在行政復議機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前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對該規定的審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