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
根據鹽城市人事局《關于200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鹽人通[2005]69號)精神,為做好全市200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及報名時間安排
200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11月6日(星期日),進行,初、中級考試均分兩個半天進行,每科考試時間為2個半小時。報名時間為4月22日-4月28日(雙休日除外)。
二、報考條件
報考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應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
2、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助理級資格滿4年;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4年;
(4)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結)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2年;
(5)獲碩士學位,從事經濟工作滿1年。
(6)獲博士學位。
請各有關單位嚴格按照報名條件,做好資格審查工作。報名時,需提供經職稱部門驗證的學歷證書與資格證書復印件。
三、專業及科目設置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調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的通知(人辦發[2002]18號)精神,自2002年起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初、中級考試公共科目的名稱均改為“經濟基礎知識”,專業科目調整為12個專業,今年具體專業科目設置見附件2.
四、題型及作答方式
(一)200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題型、題量均與2004年相同,即試題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答題卡上的“試卷代碼”(3位數),請各單位提醒考生準確填涂,否則閱讀機無法讀卡。各科目具體試卷代碼參見試卷說明(試卷卷本的扉頁)。
(三)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或藍色墨水筆(簽字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非立體式、無儲存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生嚴禁攜帶BP機、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一經發現即按作弊論處。各單位報名時要公示此要求,考試時將嚴格檢查。
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五、教材征訂
(一)考試用書是考生應試的重要依據,省和鹽城市特別強調要強化考試用書征訂工作中的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以求真務實的精神為考生應考提供真實完整的學習資料和優質服務,切實做好考試用書宣傳、征訂和發行的組織工作。教材及輔導教材報名時統一組織征訂,征訂單見附件2.報考人員可于6月中旬到市職稱辦領取所征訂的考試用書。
(二)2005年版考試用書是針對2004年考試用書中的問題在修改勘誤的基礎上重新印制的。在征訂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問題:
1、根據新的交通法規,《運輸經濟(公路)專業知識與實務》是重新編纂的,2004年版的書已作廢,請提醒考生訂購。
2、《運輸經濟(水路)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運輸經濟(鐵路)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運輸經濟(民航)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旅游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建筑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初級仍為2004年版書(附送勘誤表)。
3、持有2004年版的其他專業考試用書的考生,可在8月中旬后,到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上下載勘誤表備考。
2005年版考試用書定價與去年相同,初級42元,中級45元。
4、2005年將與考試用書一并征訂并發行《經濟基礎知識》等部分專業考試輔導書。輔導書的主要內容是:對專業考試大綱的分析和理解;解析考試用書章節要點;結合考試用書重點章節附練習思試題;上一年度試卷及分析;考生應考中的注意事項及提高應考能力的方法等。
考試輔導書緊密結合考試用書的內容,針對性強,專業特點突出,對幫助考生理解專業考試用書,提高應考能力會有較大幫助。該書定價為25元。
六、收費事宜
根據省物價局有關規定,報考人員考試費按每人每科42元(含考務費、試卷費、答題卡費等)收取,報名費按每人11元收取(含報名信息卡費)。
七、報名組織及程序
(一)各鎮、市直各主管單位統一到我局職稱科領取《報名表》、《報名信息卡》和《報名信息卡填涂須知》等有關表格和資料,并及時發給報考人員。
(二)報考人員按要求填涂《報名表》和《報名信息卡》,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審核。
(三)以鎮、市直主管部門為單位,按要求收齊填涂好的有關表格、考試用書征訂單、有關費用以及相關報名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統一到我局職稱科審核報名資格,并辦理報名及考試用書征訂手續。提供的報名材料包括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以及參加工作時間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為非滾動考試。
八、其他
(一)報名表、報名信息卡各項內容(含漢字和代碼)必須準確、工整、周全,不得訛誤,未達到要求造成無法應試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準考證發放時間為10月24日—26日,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試時,應考人員須持準考證和正式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入場,無身份證、持過期身份證或戶籍證明考一律不得入場應試。聯系電話:5238669.
二OO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