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事局,市各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據省人事廳《關于200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通[2005]69號)精神,為做好全市2005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與地點
2005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11月6日(星期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為:上午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下午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具體考點詳見準考證。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
2、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助理資格滿4年。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6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經濟工作(或相近專業)滿4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1年。
(5)獲博士學位。
請各縣(市)區人事局、各主管單位的人事(職稱)部門嚴格按照報名條件,做好報考資格的審核工作。
三、級別及專業科目設置
2004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級別分中級和初級。共設置15個專業(含子專業)。專業名稱: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運輸、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建筑經濟。
試題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或藍色墨水筆(簽字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非立體式、無儲存編輯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生嚴禁攜帶BP機、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一經發現即按作弊論處。各單位報名時要公示此要求。
四、教材征訂
考試用書由考生按需自愿征訂,詳情見征訂單。
五、報名時間及辦法
報名時間:2005年5月9日至11日。六縣(市)報名人員請到當地人事局報名。南通市區報名人員請到南通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辦理報名手續(地點:市青年西路21號金橋大廈四樓,電話:3558036),逾期不再補辦。
凡符合報考條件參加報名的人員,應認真填寫報名表(可到南通人事考試網下載)并填涂報名信息卡,同時將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和身份證復印件粘貼在報名表指定的位置, 并在報名表后附上相應的學歷證明、技術資格證書的復印件。
報名表必須經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初審并蓋章,由各上級主管部門(單位)或各縣(市)人事局進行復審并蓋章。報考人員所在單位要對報考人員照片和身份證復印件進行嚴格核對,相應的學歷證明、技術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必須同時交各縣(市)、區人事局及各主管部門(單位)驗證,驗證合格后應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
根據人事部令第3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以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并取得相應證書的,由發證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該項考試。
六、收費事宜
根據省物價局通知,凡報名參加考試的,每人收取報名費10元,考試費84元,合計94元。
二00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