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2008年度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2008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考試大綱〉》正式發布。
2008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考試大綱》,在2007年《考試大綱》的基礎上,根據截至2008年2月29日已發布生效的相關準則、法律、法規做了重新調整。
與2007年度考試大綱相比,2008年度考試大綱變化不大,主要體現在:在財務成本管理科目中增加了公司戰略和作業成本管理的相關內容;在經濟法科目中增加了物權法的相關內容;在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三個科目中增加了10分英語附加題,具體內容詳見大綱中的修訂說明和特別說明。
附件:2008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考試大綱》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2008年4月9日
2008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考試大綱》導言
注冊會計師作為向社會提供審計、咨詢等專業服務的執業人員,應具備與其執行業務相適應的知識與技能。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目的就是考察考生是否具備了加入行業應當具備的知識和技能。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分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五個部分,測試考生是否具備了執業所具備的處理信息能力、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判斷能力和表達能力等。
本大綱分別規定了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五個科目的基本要求和考試范圍等,并列示了主要參考法規及修改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