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們,大家好!離考試只有40多天時間啦,在剩下不多的復習時間里,要怎么樣才能(1)準確的把握復習重點,(2)提高記憶的效率,(3)熟練答題的技巧,是我們大家都感興趣的問題。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探討這三個問題,希望能夠給大家帶來某些啟示。
一、準確把握教材重點
中級《經濟法》的指定教材共有12章。教材各章、節的內容在考試中的重要性是不一樣的,重點章、節所占考分會比非重點章、節所占考分多。在全面通讀、熟讀指定教材基礎上,只有準確把握教材的重點,才能以較少的時間、精力投入,獲得更好的分數回報。下面,我從兩個角度來分析中級《經濟法》的復習重點:
1、通過分析歷年考試試題把握復習的重點
通過對歷年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試題的分數分布情況進行統計,可將指定教材的12章,分為三個層次:
(1)屬于第一層次的是第2章企業法、第3章公司法、第6章票據證券法、第7章合同法、第9章流轉稅法、第10章所得稅法。這6章每年都是重點章,2002年度的考分是70分、2003年度的考分是69分、2004年度的考分是67.5分。根據前幾年考題的分數分布情況,2005年的中級《經濟法》復習仍應以這6章作重點。尤其是第3章公司法、第7章合同法、第9章流轉稅法,這三章是復習的重中之重,考試分數要占到40分左右(48/2002; 40/2003;38.5/2004)。這些章節除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正誤題等客觀性試題比較多外,每年的計算題、綜合分析題也大都是從這些章節出,綜合分析題大多出在公司法、合同法,計算分析題大多出在流轉稅法和所得稅法。要多花時間和精力在這些章節上,力求重點突破。
(2)屬于第二層次的是第4章外商投資企業法、第5章破產法、第11章財產、行為、資源稅法,這3章的考試分數一般在20分左右(22/2002;22/2003;21.5/2004)。這三章中的某一章也有可能成為重點章,如2002年第11章財產、行為和資源稅法考了11分,而2003年則是第5章破產法考了11分,2004年第11章財產、行為和資源稅法成了重點章,考了12.5分。2005年的中級《經濟法》教材,第5章破產法修改較多,有可能考題會比較多,可能成為今年考試的重點章。第5章破產法和前面第一層次的6章加起來,有可能分數會達到80分左右。
(3)屬于第三層次的是第1章經濟法基礎知識、第8章稅法基礎知識、第12章稅收征收管理法,這3章的考試分數一般在10分左右(8/2002;8/2003;11/2004)。其中第8章稅法基礎知識大多數年份都沒有考,考也只有1分。
2、2005年教材修改、增加的內容是復習的重點
每年教材修改、增加的內容也是考試的重點。2005年的《經濟法》教材比2004年的《經濟法》教材多了40頁,有的同學認為內容增加了,考試會更難,實際上這是一種誤解。今年《經濟法》教材有一個重大變化,就是每章都增加了例題和主要參考法規索引,把這一因素考慮進去,實際上今年教材中,考試內容所占版面比去年要少很多。事實上,教材中很多比較難記的內容,如第2章個人獨資企業法、合伙企業法的法律責任,第3章公司法的法律責任,今年都刪除了。關于2005年《經濟法》教材修改、增加的內容,我作了一個對比、歸納,附在后面,大家可以自己看看。
在此我要特別談一談今年教材刪除的內容。今年教材刪除的內容主要可以分為三個方面:一是經濟法學理論方面的內容刪除較多,如第一章我國現行主要經濟法律法規、經濟法實施的概念與意義、申請仲裁的條件、申請書的寫法、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程序、仲裁庭的組成,第六章金融法的概述,第八章稅收的作用、稅收原則、稅法制定的具體程序、稅種的分類,第九章流轉稅的特征、增值稅的起源及優點、消費稅的特征、營業稅的特征、關稅的特征;二是各章節的法律責任大都刪除了,如第二章違反個人獨資企業法和合伙企業法的法律責任、第三章違反公司法的法律責任、第五章的破產救濟與破產責任、第六章違反票據法和證券法的法律責任都刪除了,只剩下第七章的違約責任和第十二章違反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法律責任;三是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及征收管理、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申報及稅款繳納以及財產、行為和資源稅法7個稅種的征收管理都刪除了。分析教材刪除的內容,我們認為,新教材有兩個特點,一是抽象的理論性的東西減少啦,有關法律責任的內容都刪除啦,這樣各章節的具體法律規定更加突出,作為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科目復習的重點應該放在怎么做、怎么樣做才是正確的上面;二是各稅種中的稅收優惠、征收管理內容刪除啦,更加突出了各稅種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二、講究記憶方法,不要死記呆背
記憶是成人學習的薄弱環節。有的同志認為學好經濟法主要靠背,這是一種錯誤觀念。經濟法要“背”的內容,主要是期限、比例、金額等,只占教材內容很小一部分。我覺得,要提高記憶效果,主要從三方面著手:
1、注意相關法律知識的比較,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
在經濟法知識的復習中,要善于運用比較方法,將指定教材各章節中一些相同或相互關聯的法律規定放到一起,通過對照、比較和分析,找出其共同點和不同點。這樣既可以減輕負擔,又可以增強記憶,而且不易混淆,尤其對做多選題的選全、選準大有幫助。為什么?因為通過對照、比較、分析,理解透徹了,所學知識便成了自己的東西,也就不容易忘記。如(第三章)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條件、股東會職權、董事會職權的法律規定,(第四章)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的法律規定,(第六章)匯票、本票、支票的法律規定,(第九、十、十一章)十五個稅種在納稅人、征稅范圍、稅率、應納稅額計算方面的異同,都要通過對照、比較,找出其中的共同點和不同點。
如第三章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的職權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的職權共八個問題,重點應記住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職權,再逐個對照找出差異,才能在臨場考試中不打混,尤其是在多項選擇題中選準、選全答案。如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有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的職權,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則有決定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的職權;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董事會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經理則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比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少了對變更公司形式和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兩項職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比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多了一項制定發行公司債券方案的職權,少了一項擬定變更公司形式方案的職權;公司經理主要是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其職權與董事會的職權是對應的;監事的職權主要是檢查公司財務和對公司的董事、經理進行監督。
3、注意歸納,化繁為簡
經濟法教材中,有關數字的記憶,是很令考生頭疼的內容。在復習過程中,我們可以把有關內容中一個一個的具體數字,抽象成一個一個的“電話號碼”,先把簡單的“電話號碼”記住,再理解有關數字所代表的內容,即有一個從具體到抽象、再從抽象到具體的過程。
如增值稅的稅率,我們可以先把它抽象成“1713064”,很簡單、很好記。然后再記“17%”是增值稅的基本稅率,適用于一般納稅人; “13%”是優惠稅率,適用于銷售、進口五類貨物的一般納稅人:“0”是出口;6%是征收率,適用于商業企業以外的小規模納稅人;4%也是征收率,適用于商業企業的小規模納稅人。
再如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我們先把它抽象成“353254153,30203”,“353”是指發起人必須認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以上并且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25415”是指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不得少于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擬發行股本總額在人民幣 4 億元以上的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比例不少于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15%;兩個“3”是指發起人在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近3年連續盈利:“30”、 “20”是發行前一年末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除外)在凈資產中所占比例不高于20%。
3、興趣是最好的老師,感興趣的東西才能記得住、記得牢
經濟法教材中也有很多有趣的內容,如果我們在經濟法的復習中,能夠充分調動記憶情感的積極性,培養對需記憶知識的好感和興趣,便能收到難以忘懷的效果。我舉個例子,消費稅的稅目,教材上把它分為(1)過度消費對人類健康有害的、社會秩序、生態環境有害的(煙、酒、鞭炮和焰火)、(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化妝品)、(3)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摩托車、小汽車)、(4)不能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汽油、柴油)、(5)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護膚護發品、酒精、汽車輪胎)共五大類。同學們想一想,這種劃分,不科學、不合理、沒有規律,而且全是負面的、不好的,當然不好記、記不住。大家不妨換一種思路來記,一是男同志使用的煙、酒和酒精,二是女同志使用的化妝品、護膚護發品、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三是小孩喜歡玩的鞭炮、焰火,四是走路用的汽車、摩托車、汽油、柴油、汽車輪胎等。這種劃分雖然不科學、不合理,但有規律,而且全都是大家喜歡的東西,就好記多啦。
三、熟練分析題的答題技巧
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科目的分析題有三種類型,一是簡答題(從2002年開始,簡答題也是案例分析題),二是計算分析題,三是綜合分析題。這里主要討論綜合分析題。會計師《經濟法》考試科目,有兩道綜合分析題,占20分。每年經濟法科目考試中,都有很多考生不能全面、正確回答分析題。其原因,一是部分考生對相關經濟法律知識記憶不牢、缺乏深入理解,二是部分考生分析運用能力較差;三是部分考生平時練習較少,沒有掌握正確的分析思路和答題技巧。要做好分析題,考生必須在復習過程中按正確的分析思路和答題要求勤加練習。
1、做綜合分析題必須有正確的分析思路
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科目的綜合分析題,主要是考查考生對經濟法律知識的掌握程度和熟練支配、運用經濟法律知識分析、判斷經濟法律關系和解決經濟法律問題的能力,一般出在公司法、合同法等章節中。一個綜合分析題可能涉及到某一章(或某幾章的)多個知識點,難度較大,應認真對待。
(1)考生拿到綜合分析題后,應該認真、仔細閱讀題目,準確地理解題意和答題要求,確定考題涉及到的知識點,這是正確答題的關鍵。在閱讀題目時,最好先看后面的問題,帶著問題看前面的素材。考生如果不認真閱讀題目,匆忙答題,就有可能因對題目看不仔細、對題意理解不準確、對考題知識點把握不準而答非所問,忙中出錯,造成答題失誤。
(2)考生應在認真讀題基礎上,根據考卷所提問題,全面歸納解題的已知條件,獲取解題信息。所謂歸納解題條件就是要求考生將題目中給定的經濟法律關系主體、客體、主體依法定或約定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等內容一一找出來,從而確定解題方式與步驟。考生如果對題目中已知條件歸納不全面,答題時就有可能無從下手。
(3)考生應將自己腦海中存儲的與考題知識點有關的經濟法律知識和經濟法律規定的信息都調出來,并與考題所提供的案情進行對照、比較,判斷案情與經濟法律知識、經濟法律規定之間是否一致。考生如果發現案情與有關經濟法律規定一致,則考題應作合法、有效、正確的結論;案情與法律規定不一致,則考題應作違法、無效、錯誤的結論。如果考生對有關的經濟法律規定不熟悉,答題時就會是非不分、錯誤百出。
(4)考生在分析案情時,應緊扣案情,根據考試題目給定事實和有關經濟法律進行分析。考生千萬注意不能虛構案情內容,自己給題目增加條件。
如1999年會計師考試的綜合分析題:1998年10月,某省化工研究院與某國有汽車電器廠經協商達成在A市設立遠大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協議。該協議要點為①公司注冊資本20萬元,其中汽車電器廠以貨幣出資16萬元人民幣,化工研究院以一專有技術作價4萬元人民幣出資;②公司不設立董事會,只設立一名執行董事,并委托執行董事負責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辦設立登記手續;③公司擬在B市設立一家具有法人資格的分公司,獨立從事經營活動。要求考生根據上述情況回答設立遠大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協議中的有關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及理由。
按照前述步驟,通過讀題可知,本題涉及到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董事會設立、公司設立登記程序、分公司法律地位等內容,然后將自己掌握的有關經濟法律規定在腦海里溫習一遍,再找出題目中已經給定的解題條件并與相關經濟法律規定進行對照、比較,如何答題就心中有數了。
2、綜合分析題的答案應力求全面、準確
考生回答綜合分析題時,應力求答案全面、準確。綜合分析題的答案應包括相關經濟法律規定、復述案情要點、闡明案情與法律規定的關系、結論四個要素。答案中缺少其中任何一個要素,都有可能因答案不全面而失分。如前述1999年會計師考題,考生可這樣回答:
協議第①要點符合法律規定(結論)。按照公司法規定,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法定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20%(法律規定);化工研究院和汽車電器廠出資額之和為20萬元(案情要點)達到了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要求(案情與法律規定關系),化工研究院的專有技術作價4 萬元(案情)也符合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有關要求(法律規定與案情關系)。
協議第②要點符合法律規定。按照公司法規定,股東人數較少、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而只設一名執行董事,股東出資驗資后可由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化工研究院與汽車電器廠協議約定遠大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只設一名執行董事并委托執行董事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協議第③要點不符合法律規定。按照公司法規定,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遠大科技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擬在B市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分公司,獨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符合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