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要計提折舊嗎
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折舊處理
在企業會計實務中,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是否需要計提折舊是一個常見的問題。

具體來說,折舊的計算方法可以采用直線法、加速折舊法等。假設某項固定資產原值為C?,預計使用壽命為n年,殘值為R,則每年的折舊額D可以通過以下公式計算:
D = (C? - R) / n
這種做法確保了企業在整個租賃期間內能夠合理反映其資產的實際損耗情況。
常見問題
如何確定經營租賃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答:折舊年限的確定需基于資產的預期使用壽命及行業慣例。例如,在制造業中,機器設備的折舊年限可能較長,而在技術更新迅速的IT行業中,相關硬件的折舊年限則較短。
經營租賃方式下,承租方是否也需要考慮固定資產的折舊?答:通常情況下,承租方不需要對經營租賃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因為資產的所有權并未轉移。但是,承租方需要關注租賃費用的分攤,并將其計入相應的成本或費用科目中。
如果租賃合同提前終止,如何調整已計提的折舊?答:若租賃合同提前終止,企業應重新評估剩余的可使用年限,并據此調整未來的折舊計劃。這可能涉及到對已計提折舊的回顧性調整,以確保財務報表準確反映當前的經濟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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