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相比在損益確定方面有哪些不同
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損益確定差異
在財務會計中,變動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是兩種不同的成本核算方法。

根據變動成本法,計算利潤時使用的公式為:利潤 = 銷售收入 - 變動成本 - 固定成本。這里,銷售收入減去變動成本得到的是貢獻毛益,再減去固定成本得出最終利潤。
相比之下,完全成本法下的利潤計算公式為:利潤 = 銷售收入 - (期初存貨成本 本期生產成本 - 期末存貨成本)。這種方法下,固定制造費用被分配到每個產品的成本中,因此在不同期間內,由于存貨水平的變化,可能會導致利潤波動。
常見問題
如何理解變動成本法對短期決策的影響?答:變動成本法因其只包含變動成本,使得管理者更容易識別出哪些成本會隨著業務量的變化而變化,從而有助于短期決策制定。例如,在決定是否接受一個低于正常價格的特殊訂單時,只要該訂單的價格高于變動成本,就可以接受,因為它能增加公司的貢獻毛益。
在長期規劃中,完全成本法有何優勢?答:完全成本法通過將固定制造費用分攤到產品成本中,更準確地反映了產品的全成本,這對長期定價策略和評估產品盈利能力至關重要。它幫助企業在長期內更好地規劃資源和資金流。
對于服務行業,這兩種成本法的應用有何不同?答:服務行業通常較少涉及庫存管理,因此變動成本法可能更適合用于日常運營分析,因為它簡化了成本結構,便于快速做出決策。然而,在進行長期戰略規劃或需要全面了解成本構成時,完全成本法依然具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在需要對外報告財務信息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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