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稅的情形有哪些
不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稅的情形
根據中國稅法規定,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對于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納稅人可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稅的待遇。這類情況通常涉及城市規劃調整、基礎設施建設等公共利益項目。例如,政府為修建地鐵站而征用了某塊土地上的房產,原房主在按規定獲得補償后,其轉讓行為無需繳納土地增值稅。
另外,個人銷售住房也有相應的免稅政策。具體來說,自2018年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住房暫不征收土地增值稅。這一政策旨在減輕居民負擔,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企業重組中的土地增值稅處理
在企業重組過程中,如果涉及到房地產的轉讓,符合條件的企業也可以享受不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當企業進行合并、分立時,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如合并后的企業繼續使用原企業的土地和房產,并且沒有改變用途,則可以申請免征土地增值稅。此外,在股權轉讓中,如果只是股東發生變化,而企業本身并未發生實質性的資產轉移,也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值得注意的是,企業在享受這些優惠政策時,必須嚴格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確保所有操作合法合規。
常見問題
問: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免繳土地增值稅?答: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參與政府主導的城市更新項目時,若該項目屬于公益性項目或符合地方政策支持范圍內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可以享受土地增值稅減免政策。
問:農業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答:農業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時,如果該轉變是基于政府規劃,并且用于公共設施建設或其他非商業目的,通常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但如果轉變為商業用途,則需按照相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問:外資企業在華出售物業時如何確定是否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答:外資企業在華出售物業時,應根據中國現行稅法及雙邊稅收協定來判斷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如果出售行為符合中國境內有關土地增值稅的免稅條款,如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等情況,則可免予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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