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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老師
正保開放課堂特邀實戰講師,正保會計網校《建筑施工企業全盤財稅核算和納稅籌劃》&《房地產企業三大稅種及合同控稅》主講老師。高級會計師、高級稅務顧問,是實戰型的企業管理創新者。從業近30年,歐資企業背景,深諳建筑房地產企業的營改增政策,同時有數十場訴案經歷和10多個項目的結算審計談判經歷及20多個項目土地增值稅清算的經歷,助你解決建筑房地產企業的痛點和難點,并授予您實操秘笈。曾先后就職于大型國有建筑房地產企業集團,以及較大規模的民營商業地產企業集團,一直在建筑房地產行業財稅實戰一線深耕細作,致力于該行業規范的財稅核算,參與企業的合同審定,對經濟合同涉稅統籌和法務研究,從諸多訴案和稅案當中汲取教訓,避免稅務雷區,也是能夠把證據鏈思維方式嵌入到日常的財務管理當中,為可能發生的訴訟做好前瞻性準備。善于從細節入手把控涉稅涉訴風險并大手筆地進行涉稅籌劃,先后為多家房地產企業提供管理和咨詢服務,為相關顧問企業節稅數千萬元,是建筑、房地產企業的財稅法務實戰講師,常年筆耕不輟,已先后在省市級期刊上發表論文30篇。
課程安排
錄播課程表 | 視頻開放時間說明 |
課前引導視頻 | 本課為錄播課程,報課后即可學習錄播視頻,學習期180天。 |
實案解析建筑企業不同用工方式財稅風險及應對(1) | |
實案解析建筑企業不同用工方式財稅風險及應對(2) | |
贈送資料:1、電子版課程講義;2、課程配套資料;3、購課后添加班主任微信【kfkt001】進入專屬課程答疑群 |
教學大綱
【課程簡介】
施工企業核心成本無外乎“人材機”三大部分,其中人工費占比通常在20%-35%,具體比例因為項目而異。但是,對于取得該成本的合法票據/計稅成本票據方面,讓很多施工企業進退失據:工資單?分包發票?勞務派遣公司代開發票?包工頭到稅局代開發票?本次課程全面系統用實際案例包括稅企爭議的案例,還有訴訟判例予以剖析,讓您一目了然。
本次課程基于施工企業4種用工方面的糾結點從“業務法務稅務財務”四務融合予以切入,輔之以真實的司法判例實案分析施工企業在人工費處理方面的痛點和難點,既有學員實務操作過程中和包工頭結算的“結算單”,也有真實司法判例,本次課程對于包工頭“結算單”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剖析,采取必要的專業的方式進一步優化,堵塞可能產生的風險含稅務風險,便于學員落地實操;在真實的司法判例當中挖掘“業財法稅”四務融合的實操要點,從其他企業實操錯誤當中汲取教訓,避開雷區,讓您輕松聽課當中茅塞頓開,豁然開朗。
【課程大綱】
【1】四種用工方式總括
要點1:工程造價當中的“人材機”的組成
要點2:四種用工方式下的四務融合:合同,入賬憑證/稅收憑證(或發票),稅種,稅率/征收率)、會計科目的使用及核算
要點3:每一種用工方式存在的風險
【2】勞動合同方式
要點1:勞動合同方式的要點
要點2:勞動合同關系解除涉及到經濟補償金的財稅要點
要點3:合理工資薪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要點
要點4:異地項目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3】勞務分包方式
要點1:勞務分包的3種存在形式
要點2:勞務分包合同及風險應對
要點3:訴案分析:違法勞務分包合同的后果
【4】包工頭代班承包協議方式
要點1:實案分析和包工頭簽訂的《內部承包協議》或《內部結算單》常見問題及風險應對
要點2:實案解析包工頭代開發票涉稅稅種
要點3:實案解析包工頭代開發票注意事項
【5】勞務派遣方式
要點1:勞務派遣方式下的業務關系的四務融合(利益攸關方的涉稅處理,發票開具)
要點2:司法判例:無真實交易下的勞務派遣,是虛開獲刑,典型的違背“四務融合”
要點3:勞務派遣和勞動合同之用工方式下差異要點
要點4:勞務分包和勞務派遣之用工方式下差異要點
【6】訴案當中的財稅問題——工程項目當中,因為會計核算,工資薪金VS勞務報酬,法院判令企業補繳個人所得稅606萬元的巨額稅款,該案對于我們的啟示是什么?
【案例背景】(2014)沈和行初字第0xx84號,工程項目:母公司(浙江XXX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在遼寧承接XX時代廣場工程,交由原告(浙江XXX建工集團(沈陽)有限公司)具體完成施工任務,對于施工現場的建筑工人發放報酬合計人民幣: 42,800,261.00元,最終被稅務稽查局認定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原告浙江XXX沈陽公司且未扣繳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所得稅計6,060,776.12,處未補扣補繳個人所得稅一倍罰款,二者合計1,200萬元,占造價約4%。
(1)2010年實發勞務費11,614,699.00元;
(2)2011年實發勞務費13,039,000.00元;
(2)2012年實發勞務費18,146,562.00元。
更可怕的是,如果如果最終被認定沒有代扣代繳個稅,相應報酬42,800,261.00不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必然導致調增對應年度的企業所得稅所得額,意味著需要補繳企業所得稅 1,070萬元 (42,800,261.00*25%)。
因此,每一個司法判例當中都暗藏很多涉稅地雷和經營風險,我們通過對實案分析,讓我們看到案涉企業在日常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包括核算上如何進一步規范,同時,從二審判決結果也能夠看到稅務局部分人員業務水平上有明顯的誤區。
要點1:母公司授權子公司完成母公司中標的工程項目涉及到的財稅問題
要點2:發放建筑工人的報酬時,子公司賬務處理過程中沒有使用“應付職工薪酬”被認定為“勞務報酬所得”?
要點3:取舍建筑工人取得報酬的屬性“勞務報酬所得”“工資薪金薪酬”四務融合重要性?
要點4:二審法院基于《勞動法》和《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結合建筑業的特殊性,重新認定建筑工人和上訴人(一審原告)之間是“事實勞動關系”而非“勞務合同關系”
要點5:該案如果是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2號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筑安裝業跨省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發布之后,如何處理其中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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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甲方若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登錄、訪問異常或操作異常等情況,乙方出于保護原則,將鎖定相應賬號, 屆時甲方登錄賬號或學習權限將受到限制,如有疑問可聯系乙方官方客服。
6 不可抗力
6.1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協議雙方控制范圍,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使得本協議一方或雙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協議的事件。這類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暴動、網絡中斷、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6.2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是由于不可抗力,則該方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6.3 不可抗力事由發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乙方可以通過網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違反此通知義務且不履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6.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響而未能履約的一方應盡最大努力恢復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7 爭議的解決
7.1 本協議的內容、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7.2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議,則雙方應首先進行友好協商解決。
7.3 如果某一爭議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協商之日后 30 日內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在北京仲裁。
8 完整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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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保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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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乙方為甲方開通本協議中甲方所報課程聽課權限之日起至所報課程規定學習期限到期為止。
11 其他約定
11.1 本協議采用電子協議形式,凡購買開放課堂會計實務課程輔導視為同意并簽署本協議。本協議自甲方成功付費購買乙方本協議課程之后即生效。
11.2 如甲方通過補差價的方式升級到開放課堂其他會計實務課程,類別價格高于本課程以外的輔導課程,則本協議自甲方課程升級至輔導班次生效之日起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以甲方課程升級后的新班次協議書為準。
11.3 本協議生效后,非經法定事由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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